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关于贵港市桥圩镇绕城公路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关于贵港市桥圩镇绕城公路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略) 九路 (略) :

贵单位报来由广西南宁 (略) 编制的《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出具《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港南河许〔2024〕3号)。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港南河许〔2024〕3号)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港南河许〔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书,作为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项法定凭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略) 九路 (略)

项目选址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 (略) (略) 桥圩 (略) 理厂南侧。

建设规模

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许可核定意见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将加强桥 (略) 区的交通联系,有利于强化桥 (略) 区的产业协作及联动效应,促进桥圩镇的经济发展,促进桥圩镇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开发,加 (略) 域旅游产业发 (略) 形成。因此,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

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1号小 (略) (略) 桥圩 (略) 理厂南侧,跨越猪儿江,与河流交角105°,桥型采用2×13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柱式墩,U型台,预计采用扩大基础,桥长34.04m,净宽2×15m,起点桩号K17+241.98,终点桩号K17+276.02,梁底标高49.90m,桥面设计高程为50.921~51.023m。

猪儿江2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 (略) (略) 桥圩镇桥圩村牛厄曲屯南侧,跨越改河后的猪儿江,与河流交角90°,桥型采用2×15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柱式墩,U型台,预计采用扩大基础,桥长32.04m,净宽2×15m,起点桩号K17+323.98,终点桩号K17+356.02,梁底标高49.75m,桥面设计高程为50.636~50.738m。

猪儿江河道补救工程: (略) 桥圩镇 (略) 工程建设

需要, (略) 经过地段汊河改道,起点K0+000(X=*.71,Y=*.174),终点:K0+419(X=*.556,Y=*.639),改造整治河段总长0.419km。

K0+000~K0+150段对现有的河床两侧进行扩挖、清淤,临水

侧河道护岸采取1:1放坡,压实度大于95%,压实后的边坡采取植

(略) 理,植草最小层厚度不应小于0.15m,经扩挖、清淤后的

河道底部高程在44.43~45.05m之间,宽度在5.6~7.5m之间,其中在K0+050~K0+100段河岸左侧设置C20素混凝土临水重力式

挡土墙,墙高2.5m,顶宽0.8m,面坡倾斜坡度1:0.25,扩展墙址台阶扩展长度0.3m,高度0.5m,防滑凸榫为0.3×0.3×0.4m,挡

土墙长度55.0m,混凝土方量174.41m3,防止在河道常水位时,河

水倒灌浸入左侧农田、耕地、鱼塘,对其周边农作物造成不必要

的经济损失。两侧护岸高度按平现状田埂或略高于农田地面考虑,

堤岸顶部高程46.50m~47.00m之间。K0+150~K0+400段对现有的河床两侧进行扩挖、清淤,临水侧河道护岸采取1:1.5~1:2.5之间自然放坡,压实度大于95%,压实后的边坡采取植 (略) 理,植草最小层厚度不应小于0.15m,左 (略) 桥圩 (略) 路 (略) 理,经扩挖、清淤后的河道底部高程在43.17~43.93m之间,宽度在5.0~6.3m之间,两侧护岸高度按平现状田埂或略高于农田地面考虑,堤岸顶部高程在46.15m~50.21m之间。

三、防洪要求

(一)基本同意《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建设项目所在猪儿江河段的河道演变情况的分析结论。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岸坡稳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施工期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结论,工程满足防洪要求。

(三)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拆除施工围堰及临时施工建筑物,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进行彻底清除,并进行硬式扫床,以免对河道行洪产生不利。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 (略) 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六)工程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河道管理及防汛安全管理。

(七)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工 (略) 地理位置示意图


关联文件:

(略) 九路 (略) :

贵单位报来由广西南宁 (略) 编制的《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出具《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港南河许〔2024〕3号)。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港南河许〔2024〕3号)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港南河许〔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书,作为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项法定凭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略) 九路 (略)

项目选址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 (略) (略) 桥圩 (略) 理厂南侧。

建设规模

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许可核定意见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将加强桥 (略) 区的交通联系,有利于强化桥 (略) 区的产业协作及联动效应,促进桥圩镇的经济发展,促进桥圩镇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开发,加 (略) 域旅游产业发 (略) 形成。因此,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

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1号小 (略) (略) 桥圩 (略) 理厂南侧,跨越猪儿江,与河流交角105°,桥型采用2×13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柱式墩,U型台,预计采用扩大基础,桥长34.04m,净宽2×15m,起点桩号K17+241.98,终点桩号K17+276.02,梁底标高49.90m,桥面设计高程为50.921~51.023m。

猪儿江2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 (略) (略) 桥圩镇桥圩村牛厄曲屯南侧,跨越改河后的猪儿江,与河流交角90°,桥型采用2×15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柱式墩,U型台,预计采用扩大基础,桥长32.04m,净宽2×15m,起点桩号K17+323.98,终点桩号K17+356.02,梁底标高49.75m,桥面设计高程为50.636~50.738m。

猪儿江河道补救工程: (略) 桥圩镇 (略) 工程建设

需要, (略) 经过地段汊河改道,起点K0+000(X=*.71,Y=*.174),终点:K0+419(X=*.556,Y=*.639),改造整治河段总长0.419km。

K0+000~K0+150段对现有的河床两侧进行扩挖、清淤,临水

侧河道护岸采取1:1放坡,压实度大于95%,压实后的边坡采取植

(略) 理,植草最小层厚度不应小于0.15m,经扩挖、清淤后的

河道底部高程在44.43~45.05m之间,宽度在5.6~7.5m之间,其中在K0+050~K0+100段河岸左侧设置C20素混凝土临水重力式

挡土墙,墙高2.5m,顶宽0.8m,面坡倾斜坡度1:0.25,扩展墙址台阶扩展长度0.3m,高度0.5m,防滑凸榫为0.3×0.3×0.4m,挡

土墙长度55.0m,混凝土方量174.41m3,防止在河道常水位时,河

水倒灌浸入左侧农田、耕地、鱼塘,对其周边农作物造成不必要

的经济损失。两侧护岸高度按平现状田埂或略高于农田地面考虑,

堤岸顶部高程46.50m~47.00m之间。K0+150~K0+400段对现有的河床两侧进行扩挖、清淤,临水侧河道护岸采取1:1.5~1:2.5之间自然放坡,压实度大于95%,压实后的边坡采取植 (略) 理,植草最小层厚度不应小于0.15m,左 (略) 桥圩 (略) 路 (略) 理,经扩挖、清淤后的河道底部高程在43.17~43.93m之间,宽度在5.0~6.3m之间,两侧护岸高度按平现状田埂或略高于农田地面考虑,堤岸顶部高程在46.15m~50.21m之间。

三、防洪要求

(一)基本同意《 (略) 桥圩 (略) 工程(猪儿江1号小桥、猪儿江2号小桥及猪儿江占用河道补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建设项目所在猪儿江河段的河道演变情况的分析结论。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岸坡稳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施工期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结论,工程满足防洪要求。

(三)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拆除施工围堰及临时施工建筑物,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进行彻底清除,并进行硬式扫床,以免对河道行洪产生不利。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 (略) 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六)工程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河道管理及防汛安全管理。

(七)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工 (略) 地理位置示意图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