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丁太鲁片区城市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天桥区丁太鲁片区城市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整 (略) (略) 药山街道, (略) 以东,济广高速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南。地块总用地面积共计*m2(约60.6亩),包括A06(一期)地块、A12地块地块2个分地块,其中,A06(一期)地块占地面积约*m2(约18.08亩),A12地块占地面积约*m2(约42.52亩)。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信息, (略) 更新项目,地块土地主要被作为 (略) 、仓储 (略) 场等。现依据《 (略) (略) 01、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 (略) 域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查清地块污染状况,为地块后续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2024年8月, (略) (略) 委托济 (略) 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进行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相关材料和实验数据,编制完成了《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均采集柱状土,调查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采集表层土。共采集了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共50个,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铬、锰,共49项指标。所有土壤样品的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等指标的检测数据均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的35项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外)和镍、二*苯、苯并(a)芘、铬、可萃取石油烃(C10-C40)。35项常规指标和镍、二*苯、苯并(a)芘等的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
综合以上分析,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环境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整 (略) (略) 药山街道, (略) 以东,济广高速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南。地块总用地面积共计*m2(约60.6亩),包括A06(一期)地块、A12地块地块2个分地块,其中,A06(一期)地块占地面积约*m2(约18.08亩),A12地块占地面积约*m2(约42.52亩)。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信息, (略) 更新项目,地块土地主要被作为 (略) 、仓储 (略) 场等。现依据《 (略) (略) 01、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 (略) 域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查清地块污染状况,为地块后续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2024年8月, (略) (略) 委托济 (略) 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进行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相关材料和实验数据,编制完成了《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均采集柱状土,调查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采集表层土。共采集了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共50个,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铬、锰,共49项指标。所有土壤样品的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等指标的检测数据均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的35项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外)和镍、二*苯、苯并(a)芘、铬、可萃取石油烃(C10-C40)。35项常规指标和镍、二*苯、苯并(a)芘等的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
综合以上分析, (略) * (略) 更新项目A06(一期)、A12地块土壤环境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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