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双河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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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宁县双河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11-13

项目名称:威宁县双河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能建投(威宁)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生生态弃渣场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沉沙池等,后期场 (略) 、沿线弃渣点、表土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主体工程周边临时场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采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张贴标语、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不越界占用国家一级公益林、天然乔木林地,需占用林地施工前,应当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后方可办理,禁止未批先建,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确保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被破坏。施工迹地中的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占地类型和原有植被;有相关记录证明对施工人员等开展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使其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到破坏。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进一步对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加强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进行长期观测;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确保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被破坏。施工迹地中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占地类型及原有植被且长势较好;有相关记录证明对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等开展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使其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到破坏。

"XMGK":"威宁县双河 93.75MW 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93.75MW,推荐安装 15 台单机容量 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双河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出线至同期新建的大营 220kV 汇集升压站,220kV 大营汇集站最终出线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大湾低热值煤电厂 500kV 升压站 220kV 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本期在站内新建 1 台 100MVA 的主变。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双河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双河风电场

日期:2024-11-13

项目名称:威宁县双河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能建投(威宁)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生生态弃渣场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沉沙池等,后期场 (略) 、沿线弃渣点、表土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主体工程周边临时场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采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张贴标语、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不越界占用国家一级公益林、天然乔木林地,需占用林地施工前,应当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后方可办理,禁止未批先建,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确保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被破坏。施工迹地中的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占地类型和原有植被;有相关记录证明对施工人员等开展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使其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到破坏。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进一步对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加强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进行长期观测;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确保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被破坏。施工迹地中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占地类型及原有植被且长势较好;有相关记录证明对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等开展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 (略) 植被和使其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到破坏。

"XMGK":"威宁县双河 93.75MW 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93.75MW,推荐安装 15 台单机容量 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双河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出线至同期新建的大营 220kV 汇集升压站,220kV 大营汇集站最终出线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大湾低热值煤电厂 500kV 升压站 220kV 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本期在站内新建 1 台 100MVA 的主变。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双河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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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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