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关于废止《金溪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并删除《金溪县促进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部分内容
商务局关于废止《金溪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并删除《金溪县促进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金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废止《金溪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金办字〔2023〕4号),并修改《金溪县促进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金府办发〔2024〕1号)部分内容。修改后文件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个转企、小升规” (略) ,以“对内挖潜、对外招引”的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商贸流通工作。对全县商贸领域,尤其是批零 (略) 场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入统入库企业激励政策,促进内贸业消费增长,积极引导企业应统尽统。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总量确保2024年新增42家,力争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长8以上,商贸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国辉任组长, (略) 、 (略) 、 (略) 、县市场 (略) 、 (略) 、 (略) 、县 (略) 、 (略) 、 (略) 、 (略) 及各乡镇相关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督查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主要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入统协调、调度等工作;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
三、鼓励发展方式
(一)财政补助1.对年度新增入统企业给予#元奖励资金(分三年奖励,第一年奖励#、第二年奖励#、第三年奖励#),月度新增企业给予#元奖励资金(分三年奖励,第一年奖励#、第二年奖励#、第三年奖励#)。
2.对认 (略) 直报社会消费品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元工作补贴。
3.鼓励商贸综合体。 (略) 场改变收银方式,实现统一收银,注册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的首次入库统计。入库当年零售额达#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元,每增加#元再奖励企业#元,最高不超过#元。
4.设立商贸产业发展资金。设立产销分离补贴,鼓励电子、服装、日化等消费品生产企业在金溪设立独立法人, (略) 上销售,推广产销分离模式,纳入内贸限上企业统计范围。此类企业在新增入统奖励基础上,再按每增加 2000 万元零售额奖励 2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 10 万元。
5.着力打造我县系列促销节庆品牌,设立消费专项资金#元,着重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组织开展5场以上促销活动(含汽车下乡等)。
(二)政策扶持1.已入统的商贸企业,优先享有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权;
2.符合条件的入统入库商贸企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购物卡消费、政府消费券和“三公”定点消费范畴;
3.对要求转型升级的个体户, (略) 场 (略) 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协 (略) 提供便捷服务,予以尽快注册;
4.优先推荐已入统的商贸企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
四、奖惩措施
商贸企业入统入库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县直单位及各乡镇,要求较大的乡镇每年完成新增2家企业入统,较小的乡镇每年完成新增1个商贸企业入统(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并在每个月上报好已入统入库企业的社会消费统计数据。对完成当年新增商贸业规上企业任务并按 (略) 直报数据的单位,每新增1个入统入库企业由县财政奖励#元;未完成企业入统入库任务的按照#元/个的标准予以扣减一般性财政预算经费。该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对从县外新招引进的商贸企业入统(含电商企业)的,视同为完成引进一个投资#元的工业企业项目,纳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如有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政策为准。
附件:1、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工作职责2、申报入统有关事项
3、金溪县入统任务分解表4、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附件1:
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高 (略) 长
邹洪星 (略) 长
成 员:陈双福 (略) 副局长
左会明 (略) 副局长
黄日光 县市场 (略) 副局长
李武华 (略) 副局长
黄敬群 (略) 副政委
尧 华 (略) 党组成员
陈锦俊 县 (略) 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吴志彪 (略) 发 (略) 副总经理
方 鹏 县乡村发展振 (略) 董事长助理
鲁 辉 (略) 二级主任科员
余赣斌 黄通乡党委副书记
周成成 何源镇党委副书记
贾丽娟 对桥镇三级主任科员
官 礼 #坊乡人大主席
徐 婷 双塘镇组织委员
黎爱华 浒湾镇党委委员
余鑫鑫 陈坊积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黄平文 琉璃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邓胜瞬 合市镇组织委员
卢 乐 琅琚镇副镇长
曾 强 石门乡副书记
钟久文 左坊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霞辉 秀谷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主要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入统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工作专班
组 长:陈双福 (略) 副局长
成 员:左会明 (略) 副局长
黄日光 县市场 (略) 副局长
李武华 (略) 副局长
黄敬群 (略) 副政委
尧 华 (略) 党组成员
陈锦俊 县 (略) 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吴志彪 (略) 发 (略) 副总经理
方 鹏 县乡村发展振 (略) 董事长助理
鲁 辉 (略) 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 (略) ,由陈双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工作职责
(一) (略) :为总牵头单位,负责每月10日至数据上报窗口关闭前,加强与数据来源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确保指标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负责召集成员单位集中进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并对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和汇总,对本专班领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反馈的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名单并督促入统;负责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的前期资料审核及资金拨付。
(二) (略) :负责每月10日至数据上报窗口关闭前,加强指标数据上报监测;按季度 (略) 商贸领域尤其是批零住餐行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和排位情况;协 (略) 对各项经济指标预计完成 (略) 每月预计排位情况、对本专项领域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趋势性变化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开展社零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限额以上企业(含大个体)的业务指导。
(三) (略) :负责引导住宿业做好入统入库工作,并积极参与工作专班,做好其他商贸企业入统工作。(四) (略) :负责每月在2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全县范围内批零住餐等企业有关纳税情况,协调申报上线企业提供纳税证明,盖好税务公章;积极参与引导金银珠宝类企业和批发企业入统。
(五)县市场 (略) :负责商超及医药行业入统,协助电商企业开户注册。引导大个体户转变为企业法人,在服务企业注册批零住餐行业时,引导总部 (略) 金溪县的企业以独立法人的形式注册,每月1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上月新设立的批零住餐企业法人(含个体)名单,加强对营业额较大的餐饮业入统引导;积极参与工作专班,做好其他商贸领域企业入统工作。
(六) (略) : (略) 场 (略) 引导医药行业入统,并积极参与工作专班。
(七)县 (略) :负责全县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企业和农业种植专业户注册企业并入库。
(八) (略) : (略) 并入统。
(九) (略) :负 (略) 和电商公司入统。
(十) (略) :负 (略) 提交的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的资料复审、下拨及监督检查。
(十一)各乡镇:负责招引电子商务企业并培育入统, (略) 内具备达限条件的商超企业进行排查、培育,做好拟新增入统企业的资料收集并提 (略) 进行初审;加强 (略) 、 (略) 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力争更多拟上限企业获得上级审批,不断壮大乡镇商贸经济总量。
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工作专班还同时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的企业入统入库工作,其他相关县直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入统入库工作。
附件2:
申报入统有关事项
(一)涉及范围商贸业包括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详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1. (略) ;
2.批发企业销售额必须达到#,零售企业销售额达到#,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达到#。
3.零售、餐饮企业应使用收银系统,确保营业数据可查询。
(三)所需材料1.三证(营业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纳税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截止申报日期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
3.截止申报日期最近一个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申报表主表;
4. (略) 招牌照片。
附件3:
金溪县入统任务分解表单位:户
序号 | 县直单位 | 商贸流通业限上企业任务数 |
1 | (略) | 6 |
2 | 市场 (略) | 6 |
3 | (略) | 6 |
4 | (略) | 2 |
5 | (略) | 1 |
6 | (略) | 1 |
7 | (略) | 1 |
8 | (略) | 2 |
9 | 黄通乡 | 1 |
10 | 何源镇 | 1 |
11 | 对桥镇 | 2 |
12 | #坊乡 | 1 |
13 | 双塘镇 | 1 |
14 | 浒湾镇 | 2 |
15 | 陈坊积乡 | 1 |
16 | 琉璃乡 | 1 |
17 | 合市镇 | 1 |
18 | 琅琚镇 | 2 |
19 | 石门乡 | 1 |
20 | 左坊镇 | 1 |
21 | 秀谷镇 | 2 |
合计 | 42 |
附件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金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废止《金溪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金办字〔2023〕4号),并修改《金溪县促进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金府办发〔2024〕1号)部分内容。修改后文件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个转企、小升规” (略) ,以“对内挖潜、对外招引”的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商贸流通工作。对全县商贸领域,尤其是批零 (略) 场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入统入库企业激励政策,促进内贸业消费增长,积极引导企业应统尽统。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总量确保2024年新增42家,力争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长8以上,商贸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国辉任组长, (略) 、 (略) 、 (略) 、县市场 (略) 、 (略) 、 (略) 、县 (略) 、 (略) 、 (略) 、 (略) 及各乡镇相关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督查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主要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入统协调、调度等工作;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
三、鼓励发展方式
(一)财政补助1.对年度新增入统企业给予#元奖励资金(分三年奖励,第一年奖励#、第二年奖励#、第三年奖励#),月度新增企业给予#元奖励资金(分三年奖励,第一年奖励#、第二年奖励#、第三年奖励#)。
2.对认 (略) 直报社会消费品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元工作补贴。
3.鼓励商贸综合体。 (略) 场改变收银方式,实现统一收银,注册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的首次入库统计。入库当年零售额达#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元,每增加#元再奖励企业#元,最高不超过#元。
4.设立商贸产业发展资金。设立产销分离补贴,鼓励电子、服装、日化等消费品生产企业在金溪设立独立法人, (略) 上销售,推广产销分离模式,纳入内贸限上企业统计范围。此类企业在新增入统奖励基础上,再按每增加 2000 万元零售额奖励 2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 10 万元。
5.着力打造我县系列促销节庆品牌,设立消费专项资金#元,着重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组织开展5场以上促销活动(含汽车下乡等)。
(二)政策扶持1.已入统的商贸企业,优先享有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权;
2.符合条件的入统入库商贸企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购物卡消费、政府消费券和“三公”定点消费范畴;
3.对要求转型升级的个体户, (略) 场 (略) 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协 (略) 提供便捷服务,予以尽快注册;
4.优先推荐已入统的商贸企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
四、奖惩措施
商贸企业入统入库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县直单位及各乡镇,要求较大的乡镇每年完成新增2家企业入统,较小的乡镇每年完成新增1个商贸企业入统(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并在每个月上报好已入统入库企业的社会消费统计数据。对完成当年新增商贸业规上企业任务并按 (略) 直报数据的单位,每新增1个入统入库企业由县财政奖励#元;未完成企业入统入库任务的按照#元/个的标准予以扣减一般性财政预算经费。该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对从县外新招引进的商贸企业入统(含电商企业)的,视同为完成引进一个投资#元的工业企业项目,纳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如有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政策为准。
附件:1、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工作职责2、申报入统有关事项
3、金溪县入统任务分解表4、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附件1:
金溪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高 (略) 长
邹洪星 (略) 长
成 员:陈双福 (略) 副局长
左会明 (略) 副局长
黄日光 县市场 (略) 副局长
李武华 (略) 副局长
黄敬群 (略) 副政委
尧 华 (略) 党组成员
陈锦俊 县 (略) 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吴志彪 (略) 发 (略) 副总经理
方 鹏 县乡村发展振 (略) 董事长助理
鲁 辉 (略) 二级主任科员
余赣斌 黄通乡党委副书记
周成成 何源镇党委副书记
贾丽娟 对桥镇三级主任科员
官 礼 #坊乡人大主席
徐 婷 双塘镇组织委员
黎爱华 浒湾镇党委委员
余鑫鑫 陈坊积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黄平文 琉璃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邓胜瞬 合市镇组织委员
卢 乐 琅琚镇副镇长
曾 强 石门乡副书记
钟久文 左坊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霞辉 秀谷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主要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入统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工作专班
组 长:陈双福 (略) 副局长
成 员:左会明 (略) 副局长
黄日光 县市场 (略) 副局长
李武华 (略) 副局长
黄敬群 (略) 副政委
尧 华 (略) 党组成员
陈锦俊 县 (略) 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吴志彪 (略) 发 (略) 副总经理
方 鹏 县乡村发展振 (略) 董事长助理
鲁 辉 (略) 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 (略) ,由陈双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工作职责
(一) (略) :为总牵头单位,负责每月10日至数据上报窗口关闭前,加强与数据来源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确保指标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负责召集成员单位集中进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并对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和汇总,对本专班领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反馈的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名单并督促入统;负责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的前期资料审核及资金拨付。
(二) (略) :负责每月10日至数据上报窗口关闭前,加强指标数据上报监测;按季度 (略) 商贸领域尤其是批零住餐行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和排位情况;协 (略) 对各项经济指标预计完成 (略) 每月预计排位情况、对本专项领域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趋势性变化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开展社零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限额以上企业(含大个体)的业务指导。
(三) (略) :负责引导住宿业做好入统入库工作,并积极参与工作专班,做好其他商贸企业入统工作。(四) (略) :负责每月在2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全县范围内批零住餐等企业有关纳税情况,协调申报上线企业提供纳税证明,盖好税务公章;积极参与引导金银珠宝类企业和批发企业入统。
(五)县市场 (略) :负责商超及医药行业入统,协助电商企业开户注册。引导大个体户转变为企业法人,在服务企业注册批零住餐行业时,引导总部 (略) 金溪县的企业以独立法人的形式注册,每月1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上月新设立的批零住餐企业法人(含个体)名单,加强对营业额较大的餐饮业入统引导;积极参与工作专班,做好其他商贸领域企业入统工作。
(六) (略) : (略) 场 (略) 引导医药行业入统,并积极参与工作专班。
(七)县 (略) :负责全县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企业和农业种植专业户注册企业并入库。
(八) (略) : (略) 并入统。
(九) (略) :负 (略) 和电商公司入统。
(十) (略) :负 (略) 提交的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的资料复审、下拨及监督检查。
(十一)各乡镇:负责招引电子商务企业并培育入统, (略) 内具备达限条件的商超企业进行排查、培育,做好拟新增入统企业的资料收集并提 (略) 进行初审;加强 (略) 、 (略) 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力争更多拟上限企业获得上级审批,不断壮大乡镇商贸经济总量。
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工作专班还同时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的企业入统入库工作,其他相关县直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入统入库工作。
附件2:
申报入统有关事项
(一)涉及范围商贸业包括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详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1. (略) ;
2.批发企业销售额必须达到#,零售企业销售额达到#,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达到#。
3.零售、餐饮企业应使用收银系统,确保营业数据可查询。
(三)所需材料1.三证(营业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纳税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截止申报日期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
3.截止申报日期最近一个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申报表主表;
4. (略) 招牌照片。
附件3:
金溪县入统任务分解表单位:户
序号 | 县直单位 | 商贸流通业限上企业任务数 |
1 | (略) | 6 |
2 | 市场 (略) | 6 |
3 | (略) | 6 |
4 | (略) | 2 |
5 | (略) | 1 |
6 | (略) | 1 |
7 | (略) | 1 |
8 | (略) | 2 |
9 | 黄通乡 | 1 |
10 | 何源镇 | 1 |
11 | 对桥镇 | 2 |
12 | #坊乡 | 1 |
13 | 双塘镇 | 1 |
14 | 浒湾镇 | 2 |
15 | 陈坊积乡 | 1 |
16 | 琉璃乡 | 1 |
17 | 合市镇 | 1 |
18 | 琅琚镇 | 2 |
19 | 石门乡 | 1 |
20 | 左坊镇 | 1 |
21 | 秀谷镇 | 2 |
合计 | 42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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