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公示时间:2024-11-13至2024-11-19
受理时间:2024-11-13
项目概况:北京 (略) (略) (略) 漷县镇(略)-6012、(略)-6014、(略)-6017、(略)-6019、(略)-6021地块建设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略).402m2,总建筑面积:(略)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师生活动用房、报告厅、实训楼、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同步配套建 (略) 、绿化、广场铺装、运动场以及地下综合管线铺设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按照现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8000人进行建设。学校内设置有实训楼,配套建设有实验室,包括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专业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中药化学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实验室、病理技术实验室等。用于教学实验,不涉及任何药物的研制及生产,不涉及P3和P4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不涉及辐射设备及实验过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公示时间:2024-11-13至2024-11-19
受理时间:2024-11-13
项目概况:北京 (略) (略) (略) 漷县镇(略)-6012、(略)-6014、(略)-6017、(略)-6019、(略)-6021地块建设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略).402m2,总建筑面积:(略)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师生活动用房、报告厅、实训楼、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同步配套建 (略) 、绿化、广场铺装、运动场以及地下综合管线铺设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按照现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8000人进行建设。学校内设置有实训楼,配套建设有实验室,包括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专业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中药化学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实验室、病理技术实验室等。用于教学实验,不涉及任何药物的研制及生产,不涉及P3和P4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不涉及辐射设备及实验过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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