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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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兴 (略)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长兴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家庭工业集聚点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租赁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厂房5000m2,新增购置全自动成型机、空压机、发泡机等生产及相关辅助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具备年产塑料制品15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

保护内容

环 (略)

相对厂址方向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经度

纬度

1

杨湾村

119.*

31.*

居民

218户

环境空气

* (略)

西南侧

12m

2

杨湾居委会

119.*

31.*

职工

42户

东侧

24m

3

陈武帝故宫

119.*

31.*

职工

10人

东侧

260m

4

瑞兴 (略)

119.*

31.*

职工

67人

西南侧

320m

5

长兴 (略) 中心幼儿园

119.*

31.*

职工

49人

东侧

420m

6

玉兰花园

119.*

31.*

居民

72户

东侧

432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排放浓度达到《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发泡、成型、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冷凝+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包装材料、次品、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 (略) 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项目在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 (略) 相关措施下,不 (略) 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 (略) 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烘干废气。发泡、成型、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冷凝+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 (略) 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次品、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包装材料、次品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 (略) 置或活化再生;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 (略) 防渗的要求,生产厂房、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 (略) 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 (略)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长兴县经济技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 (略) 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 (略)

联系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家庭工业集聚点

联系人:张文选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789号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

环保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2-*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 (略) 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单位:长兴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兴 (略)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长兴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家庭工业集聚点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租赁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厂房5000m2,新增购置全自动成型机、空压机、发泡机等生产及相关辅助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具备年产塑料制品15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

保护内容

环 (略)

相对厂址方向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经度

纬度

1

杨湾村

119.*

31.*

居民

218户

环境空气

* (略)

西南侧

12m

2

杨湾居委会

119.*

31.*

职工

42户

东侧

24m

3

陈武帝故宫

119.*

31.*

职工

10人

东侧

260m

4

瑞兴 (略)

119.*

31.*

职工

67人

西南侧

320m

5

长兴 (略) 中心幼儿园

119.*

31.*

职工

49人

东侧

420m

6

玉兰花园

119.*

31.*

居民

72户

东侧

432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排放浓度达到《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发泡、成型、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冷凝+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包装材料、次品、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 (略) 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项目在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 (略) 相关措施下,不 (略) 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 (略) 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烘干废气。发泡、成型、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冷凝+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 (略) 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次品、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包装材料、次品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 (略) 置或活化再生;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 (略) 防渗的要求,生产厂房、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 (略) 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 (略)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500吨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长兴县经济技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 (略) 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 (略)

联系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杨湾家庭工业集聚点

联系人:张文选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789号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

环保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2-*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 (略) 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单位:长兴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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