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 (略) 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 | 海北州海晏县湟水河湟水源头至 西海镇段 |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 青海 (略) | 生态护岸构建与修复工程。对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河段沿岸46.36km (两岸合 计92.73km) 自然岸线进行修复,其中生态石笼护坡8.77km、生态石垫护坡1.71km、多层嵌石41.35km、单层嵌石40.90km。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地 (略) ,总面积为31.*平方米,其中沙砾滩地面积为5.*平方米,重度退化草地建设面积为6.*平方米,中度退化草地建设面积为19.*平方米。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及运营对水质监测断面的影响,确保金滩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建设 (略) 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不得随意增设,施工营地按要求远离河道设置。 全面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植被剥离、养护工作,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 (略) 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封闭运输,防止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西海镇麻匹寺饮用水水源 (略) 范围内施工时应严格执行《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饮用水安全。选择在非汛期施工,采取分段围堰的导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涉水施工时间。基础刷坡不得涉水施工,不得在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及清洗车辆。基坑涌水经移动式沉淀设备沉淀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环保厕 (略) 理。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土石方全部回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 (略) 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湟水(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 | 海北州海晏县湟水河湟水源头至 西海镇段 |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 青海 (略) | 生态护岸构建与修复工程。对湟水源头至西海镇河段沿岸46.36km (两岸合 计92.73km) 自然岸线进行修复,其中生态石笼护坡8.77km、生态石垫护坡1.71km、多层嵌石41.35km、单层嵌石40.90km。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地 (略) ,总面积为31.*平方米,其中沙砾滩地面积为5.*平方米,重度退化草地建设面积为6.*平方米,中度退化草地建设面积为19.*平方米。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及运营对水质监测断面的影响,确保金滩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建设 (略) 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不得随意增设,施工营地按要求远离河道设置。 全面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植被剥离、养护工作,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 (略) 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封闭运输,防止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西海镇麻匹寺饮用水水源 (略) 范围内施工时应严格执行《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饮用水安全。选择在非汛期施工,采取分段围堰的导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涉水施工时间。基础刷坡不得涉水施工,不得在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及清洗车辆。基坑涌水经移动式沉淀设备沉淀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环保厕 (略) 理。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土石方全部回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