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 (略) 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 海北州海晏县 | 海晏县 (略) | 青海 (略) | 河道生态防护工程。哈拉乌苏河新建生态护岸长度3916.30米;三联沟沿线2座桥梁防护及东大滩汇入口段防护,总长度580米。生态提升工程。林草结构提升优化1144.781公顷,其中乔灌木改造面积594.2753公顷,退化草地补播面积550.5053公顷。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确保金滩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建设 (略) 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不得随意增设。施工营地应远离河道设置。做好植被剥离、养护工作,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 (略) 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封闭运输,防止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应在非汛期进行,并分段设置施工围堰,基础刷坡不得涉水施工。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期应定期对哈拉乌苏河汇入麻匹寺河及三联沟汇入东大滩水 (略) 水质进行监测。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土石方全部回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 (略) 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湟水河(麻匹寺河海晏县城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 海北州海晏县 | 海晏县 (略) | 青海 (略) | 河道生态防护工程。哈拉乌苏河新建生态护岸长度3916.30米;三联沟沿线2座桥梁防护及东大滩汇入口段防护,总长度580米。生态提升工程。林草结构提升优化1144.781公顷,其中乔灌木改造面积594.2753公顷,退化草地补播面积550.5053公顷。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确保金滩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建设 (略) 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不得随意增设。施工营地应远离河道设置。做好植被剥离、养护工作,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 (略) 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封闭运输,防止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应在非汛期进行,并分段设置施工围堰,基础刷坡不得涉水施工。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期应定期对哈拉乌苏河汇入麻匹寺河及三联沟汇入东大滩水 (略) 水质进行监测。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土石方全部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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