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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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联系地址: (略) (略) 321号,邮编:(略),联系电话:0556-(略)。

四、2024年11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文本、承诺、批复链接

1

关于年产2000台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观环建函〔2024〕11号

见附件

附件:观环建函【2024】11号 ---关于安庆捷拓 (略) 年产2000台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pdf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联系地址: (略) (略) 321号,邮编:(略),联系电话:0556-(略)。

四、2024年11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文本、承诺、批复链接

1

关于年产2000台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观环建函〔2024〕11号

见附件

附件:观环建函【2024】11号 ---关于安庆捷拓 (略) 年产2000台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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