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丁二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丁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丁二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有关规定,中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中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村庄、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中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略) 电子邮箱:*@*ttp://**
评价机构:兰州大学 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0931-(略) 电子邮箱:*@*63.com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稿).pdf
中 (略)
2020年6月11日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有关规定,中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中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村庄、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中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略) 电子邮箱:*@*ttp://**
评价机构:兰州大学 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0931-(略) 电子邮箱:*@*63.com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略) (略)二烯装置废碳四炔烃选择加氢回收(略)二烯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稿).pdf
中 (略)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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