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变更做出的拟审批意见公示
关于对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变更做出的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 (略) (略) 大绥河 (略) 理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14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望云街545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大绥河 (略) 理厂建设项目(变 更) | (略) (略) 大绥河镇果树场 | (略) (略) 大绥河镇人民政府 | 吉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该项 (略) (略) 大绥河镇果树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6.*°、北纬43.*°,东、 (略) 、隔路为富乡村,西、北均为果树场用地。 建设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3723.*元,其中环保投资1927.*元,约占总投资的51.76%。 该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1000m3/ (略) 理装置,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吉市(船排字〔2024〕1号), (略) 理大绥河镇和小绥河村生活污水650m3/d及大绥河 (略) 废水350m3/d,配套新建办公室、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化验室等。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每班8h,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 | (一)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论证拟采用 (略) 理工艺的合理性和可 (略) 理效果的可达性,确保污染物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大绥河。 (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 (略) 理、固 (略) 置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理、生化池、污泥脱水间微负压操作,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活性 (略) 理后排放,确保H?S和NH?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略) (略) 理、生化池、污泥脱水间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制定并落实设备检查、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生产单元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略) 周围绿化等措施,确保H?S、NH?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厂界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非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重点污 (略) 的防渗工作。 (略) 理区、 (略) 理区、污泥脱水间、消毒水池及危废间等设施地(侧)面进行硬化及防腐、 (略) 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 (略) 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 (略)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产生的废试剂、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污泥(含水率60%)、格栅渣、沉砂送至生活垃圾 (略) 理;废包装 (略) 理。 (六)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污水厂未设置应急池,日 (略) 收集系统、调节池采取低水位运行,突发情况时利 (略) 收集系统、调节池剩余容积作为缓冲容积;危险废物存放在单独的密闭库房内,并设置明显标志;运输车 (略) 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增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域风险联动机制,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八)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为简化管理,应 (略) (略) 申请排污许可证。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开展施工环境监理,强化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土壤及噪 (略) 附近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 (略) (略) 大绥河 (略) 理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14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望云街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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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大绥河 (略) 理厂建设项目(变 更) | (略) (略) 大绥河镇果树场 | (略) (略) 大绥河镇人民政府 | 吉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该项 (略) (略) 大绥河镇果树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6.*°、北纬43.*°,东、 (略) 、隔路为富乡村,西、北均为果树场用地。 建设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3723.*元,其中环保投资1927.*元,约占总投资的51.76%。 该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1000m3/ (略) 理装置,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吉市(船排字〔2024〕1号), (略) 理大绥河镇和小绥河村生活污水650m3/d及大绥河 (略) 废水350m3/d,配套新建办公室、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化验室等。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每班8h,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 | (一)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论证拟采用 (略) 理工艺的合理性和可 (略) 理效果的可达性,确保污染物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大绥河。 (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 (略) 理、固 (略) 置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理、生化池、污泥脱水间微负压操作,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活性 (略) 理后排放,确保H?S和NH?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略) (略) 理、生化池、污泥脱水间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制定并落实设备检查、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生产单元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略) 周围绿化等措施,确保H?S、NH?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厂界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非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重点污 (略) 的防渗工作。 (略) 理区、 (略) 理区、污泥脱水间、消毒水池及危废间等设施地(侧)面进行硬化及防腐、 (略) 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 (略) 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 (略)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产生的废试剂、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污泥(含水率60%)、格栅渣、沉砂送至生活垃圾 (略) 理;废包装 (略) 理。 (六)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污水厂未设置应急池,日 (略) 收集系统、调节池采取低水位运行,突发情况时利 (略) 收集系统、调节池剩余容积作为缓冲容积;危险废物存放在单独的密闭库房内,并设置明显标志;运输车 (略) 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增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域风险联动机制,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八)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为简化管理,应 (略) (略) 申请排污许可证。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开展施工环境监理,强化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土壤及噪 (略) 附近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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