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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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现将《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

地块位置:位于常山县东案乡梅树底村,东侧为东龙线和空地,南侧为山地,西面为山地,北侧为山地,地块面积为2264m2(约3.4亩)。

历史上:2010年前,地块主要为未利用地,2010-2024年8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胡柚,种植胡柚期间使用菊酯类农药,化肥以复合肥为主,因不涉及规模化种植,农药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可以忽略;2024年9月,地块内胡柚被清理完毕,为闲置空地。

调查地块工作主要内容:

(1)地块概况

对 (略) 域环境概况、敏感目标、地块的现状和历史等进行调查分析;

(2)资料分析

通过收集调查地块的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 (略) 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进行资料分析;

(3)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在地块内进行现场快筛检测调查地块的土壤状况,在地块外进行人员访谈,访谈地块内是否存在污染以及地块内历史使用情况;

主要结论: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中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根据第一阶段识别调查,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

,浙江,常山县,合肥

现将《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

地块位置:位于常山县东案乡梅树底村,东侧为东龙线和空地,南侧为山地,西面为山地,北侧为山地,地块面积为2264m2(约3.4亩)。

历史上:2010年前,地块主要为未利用地,2010-2024年8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胡柚,种植胡柚期间使用菊酯类农药,化肥以复合肥为主,因不涉及规模化种植,农药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可以忽略;2024年9月,地块内胡柚被清理完毕,为闲置空地。

调查地块工作主要内容:

(1)地块概况

对 (略) 域环境概况、敏感目标、地块的现状和历史等进行调查分析;

(2)资料分析

通过收集调查地块的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 (略) 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进行资料分析;

(3)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在地块内进行现场快筛检测调查地块的土壤状况,在地块外进行人员访谈,访谈地块内是否存在污染以及地块内历史使用情况;

主要结论: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中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根据第一阶段识别调查,东案乡梅树底村乡村生活馆项目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

,浙江,常山县,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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