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和睦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兴国县和睦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兴国县和睦片区A-08-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报告编制单位)对于都县岭背镇谢屋村桂林坑住宅项目一号地块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调查原则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调查报告为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结束时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兴国县潋江镇模范大道北侧、将军大道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9′43.711″,北纬26°19′12.604″,占地面积(略).36m2。。本地块原为农用地地,根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已变更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后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
三、调查结论
赣州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 (略) 域对本地块的影响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可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现状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电话:(略)
赣州 (略)
2024年11月14日
兴国县和睦片区A-08-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报告编制单位)对于都县岭背镇谢屋村桂林坑住宅项目一号地块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调查原则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调查报告为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结束时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兴国县潋江镇模范大道北侧、将军大道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9′43.711″,北纬26°19′12.604″,占地面积(略).36m2。。本地块原为农用地地,根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已变更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后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
三、调查结论
赣州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 (略) 域对本地块的影响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可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现状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电话:(略)
赣州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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