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000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年产10000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徽枞阳经 (略) 管理委员会拟批准《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地址: | 安徽枞阳经 (略) 管委会 | 邮编: | (略) |
项目名称: | 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安徽诚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 (略) 枞阳县枞 (略) (略) ,总投资(略)万元,项目拟在 (略) 内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车间内新建生产线14条(炭黑 (略) 理生产线5条,色母粒生产线5条、色膏生产线2条、色片生产线2条),购置粉碎机、搅拌机、挤出机、破碎机、三辊机、卧式砂磨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吨色母料(炭 (略) 理3500吨、色母粒8000吨、色膏1000吨、色片1000吨)的生产能力。2024年07月31日,经安徽枞阳经 (略) 管理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 (略) 、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二)运 (略)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纳入横埠 (略) 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横埠 (略) 理厂接管标准,横埠 (略) 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 (三)运营期炭黑投料间、粉碎机、包装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色母粒生产线、色膏生产线、色片生产线投料间及色片生产线破碎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色母粒生产线、色片生产线挤出机、双辊研磨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电捕集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碳黑尘、染料尘排放限值要求,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从严执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废包装材料、污泥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除尘灰、废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新建,建筑面积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略))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 (略) 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徽枞阳经 (略) 管理委员会拟批准《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地址: | 安徽枞阳经 (略) 管委会 | 邮编: | (略) |
项目名称: | 安徽诚 (略) 年产(略)吨色母(色母粒、色膏、色片)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安徽诚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 (略) 枞阳县枞 (略) (略) ,总投资(略)万元,项目拟在 (略) 内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车间内新建生产线14条(炭黑 (略) 理生产线5条,色母粒生产线5条、色膏生产线2条、色片生产线2条),购置粉碎机、搅拌机、挤出机、破碎机、三辊机、卧式砂磨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吨色母料(炭 (略) 理3500吨、色母粒8000吨、色膏1000吨、色片1000吨)的生产能力。2024年07月31日,经安徽枞阳经 (略) 管理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 (略) 、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二)运 (略)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纳入横埠 (略) 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横埠 (略) 理厂接管标准,横埠 (略) 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 (三)运营期炭黑投料间、粉碎机、包装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色母粒生产线、色膏生产线、色片生产线投料间及色片生产线破碎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色母粒生产线、色片生产线挤出机、双辊研磨机均封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电捕集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碳黑尘、染料尘排放限值要求,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从严执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废包装材料、污泥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除尘灰、废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新建,建筑面积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略))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 (略) 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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