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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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略) :

  《关于报送新建合浦 (略) (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宁铁计函〔2024〕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4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4〕261号文件批复《新建合浦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后,项目发生调整,项目性质由客货共线调整为客运专线,建设地点由合浦至湛江遂溪县调整为合浦至湛 (略) ,设计速度由200公里/小时调整为350公里/小时。根据《铁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项目构成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调整后的项目位于广西壮 (略) 和广东省境内,包括正线、联络线 (略) 同步实施工程。正线起自既 (略) 合浦站,经广西壮 (略) (略) 、 (略) ,引入既 (略) 湛江西站。正线长139.325公里(广西62.923公里、广东76.402公里), (略) 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运行列车对数近期(2035年)为52对/日,远期(2045年)为73对/日。正线设车站6座(新建4座,引入既有2座),设牵引变电所4座(新建2座,增容改造2座)。正线新建桥梁37座长111.434公里,占79.98%, (略) 基。联络线工程包括北海联络线、湛江西站至湛江北站联络线; (略) 同步实施工程包 (略) 正线( (略) 段)、湛江西站深湛场改造工程以 (略) 联络线。

  该项目符合《 (略) 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3〕646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将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桂东南、粤西南的海积构 (略) 、沉积 (略) 和岩浆 (略) ,沿线以森林、农田、湿地生态系统为主。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阔叶林、针叶林、灌草丛等,分布有鲎类、虎纹蛙和见血封喉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湿地、海域,施工、运营将 (略) 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桥梁施工扰动海域, (略) 域海洋水质和海洋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 (略) 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桥梁形式穿越重要湿地、红树 (略) 域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实施将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环境振动保护目 (略) 。 (略) 、道路等噪声影响, (略) 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噪声超标,其他保护目标现状噪声及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土壤和水环境影响。项目以桥梁跨越南康江、水东河、卖皂河、九洲江等多条河流,以桥梁形式穿越牛尾岭水 (略) 饮用水水 (略) 。项目涉水施工以及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各类污(废)水若直接排放,将 (略) 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略) 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 (略) 域,一旦发生渗漏,将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影响、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将 (略) 域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项目穿越合浦汉墓群文物保护单位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可能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 (略) 、控制新 (略) 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桥梁、路基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至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损毁野生植物,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及繁育期。开工前针 (略) 域开展动植物详查,必要时对工程进行优化或强化保护措施;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和救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针对工程跨越南康江等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强化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相协调。

  (二)加强对环 (略) 的保护。进一步深化工程方案比选,尽量避让环 (略) ,对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 (略) 等路段,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或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 (略) 域动工建设。除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列外,不得在环 (略) 内新增永久占地,尽量不设置其他临时和辅助工程,研究进一步优化减少环 (略) 内的地表工程数量或占地面积,切实减少环 (略) 占地和对动植物的扰动。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缩短环 (略) 内施工时间,严禁向环 (略) 排污倾废,环 (略) 内生态修复应结合其主要保护对象生境需求开展。针对涉及铁山港湾等海洋环 (略) 段,要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栈桥沿现有潮沟布置以避开红树林密 (略) ,减少对红树林的占用;施工期针对红树林开展监测,及时掌握施工对红树林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沿 (略) 域地形地貌进行恢复,对临时用地压占的红树林采取原地补植修复措施,对永久占用及影响的红树林在异地进行3倍补植,开展红树林移栽试验,确保红树林整体保有量不降低。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鲎类进行详细调查,对发现的鲎及时转移; (略) (略) 域进行封闭隔离,防止鲎类进 (略) 域;浅滩栈桥打桩布置避开鲎产卵高峰期(6月至7月),同时降低施工强度,减少对鲎类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鲎类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鲎类栖息地进行修复,开展鲎类长期跟踪观测和研究。施工期加强中华白海豚观测和预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对桥梁进行景观设计,在铁山港跨海特大桥设置声光屏障,配套设置驱鸟设施,开展鸟类影响跟踪监测,减缓对鸟类的影响。打桩施工采用“软启动”,减缓对鸟类及海洋生物等的惊扰;施工期不得向海域排放废水、废渣等, (略) 外不 (略) 域内设置其他施工场地;选择在低潮期进行桩基施工,采取钢围堰等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悬浮物产生,施工船舶污水交有资质单 (略) 置,开展施工期海水水质跟踪监测。选择适合铁山港湾海域的物种,按要求开展增殖放流。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加强施工船舶溢油风险防范。

  (三)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相关地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出的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 (略) 预测超标的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综合治理、拆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其中对涉及新 (略) 段, (略) 一排教学楼实施拆迁或功能置换后,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措施;对涉及 (略) 的路段, (略) 实施拆迁或功能置换后,预留安装桥梁声屏障的基础条件;对涉及曙光学校、中小学德 (略) 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在临近既有粤海客线一侧建设符合噪声防护要求的围墙、对既有疏港大道改 (略) 面等措施;对涉及湛江蔬 (略) 的路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对职工宿舍采取围墙防护等措施;对涉及河面小学、城 (略) 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措施;对涉及金屋 (略) 段,采取安装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措施。针对其 (略) 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等措施,仍不达标的辅以隔声窗措施,其中对涉及白沙芦村 (略) 声环境保 (略) 段,采取安装2.3米高声屏障 (略) 、3.3米高声屏障措 (略) 、3米高声屏障 (略) 、4米高声屏障 (略) 、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措 (略) ; (略) 采取如下措施:对涉及柳坑一队和柳 (略) 段,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对涉及包家村续鸡 (略) 段,采取 (略) 实施综合治理等措施;对涉及 (略) 段,采取安装2.3米高声屏障、在既有粤海货线排水沟外侧设置3米高声屏障等措施;对涉及上 (略) 段,采取安装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延长既有粤海货线声屏障等措施。在设置声屏障时,根据实际 (略) 线路封闭等工作相结合。下阶段,应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切实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施工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降低车速、增补或强化隔声降噪措施等对策。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等 (略) 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涉及饮用水水 (略) (略) 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穿越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 (略) 段应强化绿色施工工艺应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涉及敏感水体的施 (略) 理处置方案,禁止施工废水排放至Ⅱ类水体和饮用水水 (略)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尽量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施工工艺,泥 (略) 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 (略) 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各站所的污(废)水经收 (略) 理 (略) (略) 或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运营期污 (略) 理设施的维护管理。针 (略) 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结合站所污(废)水量及当地气候条件、区域或行业内实际应用案例等,优化站所污(废)水处理工艺,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应远 (略) 等保护目标,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 (略) 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 (略) 置,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置。加 (略) 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针对涉及文物保 (略) 段,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文物本体产生影响;施工中加强对文物的监测,如发现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对考古遗址公园内的铺轨基地,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制度,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必要时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优化强化。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程正式投运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 (略) 、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六、环审〔2014〕261号文件不再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中 (略) (略) ,广东省、广西壮 (略) 人民政府,广东省、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略) , (略) (略)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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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略) :

  《关于报送新建合浦 (略) (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宁铁计函〔2024〕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4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4〕261号文件批复《新建合浦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后,项目发生调整,项目性质由客货共线调整为客运专线,建设地点由合浦至湛江遂溪县调整为合浦至湛 (略) ,设计速度由200公里/小时调整为350公里/小时。根据《铁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项目构成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调整后的项目位于广西壮 (略) 和广东省境内,包括正线、联络线 (略) 同步实施工程。正线起自既 (略) 合浦站,经广西壮 (略) (略) 、 (略) ,引入既 (略) 湛江西站。正线长139.325公里(广西62.923公里、广东76.402公里), (略) 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运行列车对数近期(2035年)为52对/日,远期(2045年)为73对/日。正线设车站6座(新建4座,引入既有2座),设牵引变电所4座(新建2座,增容改造2座)。正线新建桥梁37座长111.434公里,占79.98%, (略) 基。联络线工程包括北海联络线、湛江西站至湛江北站联络线; (略) 同步实施工程包 (略) 正线( (略) 段)、湛江西站深湛场改造工程以 (略) 联络线。

  该项目符合《 (略) 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3〕646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将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桂东南、粤西南的海积构 (略) 、沉积 (略) 和岩浆 (略) ,沿线以森林、农田、湿地生态系统为主。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阔叶林、针叶林、灌草丛等,分布有鲎类、虎纹蛙和见血封喉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湿地、海域,施工、运营将 (略) 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桥梁施工扰动海域, (略) 域海洋水质和海洋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 (略) 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桥梁形式穿越重要湿地、红树 (略) 域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实施将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环境振动保护目 (略) 。 (略) 、道路等噪声影响, (略) 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噪声超标,其他保护目标现状噪声及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土壤和水环境影响。项目以桥梁跨越南康江、水东河、卖皂河、九洲江等多条河流,以桥梁形式穿越牛尾岭水 (略) 饮用水水 (略) 。项目涉水施工以及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各类污(废)水若直接排放,将 (略) 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略) 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 (略) 域,一旦发生渗漏,将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影响、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将 (略) 域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项目穿越合浦汉墓群文物保护单位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可能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 (略) 、控制新 (略) 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桥梁、路基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至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损毁野生植物,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及繁育期。开工前针 (略) 域开展动植物详查,必要时对工程进行优化或强化保护措施;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和救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针对工程跨越南康江等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强化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相协调。

  (二)加强对环 (略) 的保护。进一步深化工程方案比选,尽量避让环 (略) ,对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 (略) 等路段,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或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 (略) 域动工建设。除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列外,不得在环 (略) 内新增永久占地,尽量不设置其他临时和辅助工程,研究进一步优化减少环 (略) 内的地表工程数量或占地面积,切实减少环 (略) 占地和对动植物的扰动。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缩短环 (略) 内施工时间,严禁向环 (略) 排污倾废,环 (略) 内生态修复应结合其主要保护对象生境需求开展。针对涉及铁山港湾等海洋环 (略) 段,要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栈桥沿现有潮沟布置以避开红树林密 (略) ,减少对红树林的占用;施工期针对红树林开展监测,及时掌握施工对红树林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沿 (略) 域地形地貌进行恢复,对临时用地压占的红树林采取原地补植修复措施,对永久占用及影响的红树林在异地进行3倍补植,开展红树林移栽试验,确保红树林整体保有量不降低。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鲎类进行详细调查,对发现的鲎及时转移; (略) (略) 域进行封闭隔离,防止鲎类进 (略) 域;浅滩栈桥打桩布置避开鲎产卵高峰期(6月至7月),同时降低施工强度,减少对鲎类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鲎类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鲎类栖息地进行修复,开展鲎类长期跟踪观测和研究。施工期加强中华白海豚观测和预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对桥梁进行景观设计,在铁山港跨海特大桥设置声光屏障,配套设置驱鸟设施,开展鸟类影响跟踪监测,减缓对鸟类的影响。打桩施工采用“软启动”,减缓对鸟类及海洋生物等的惊扰;施工期不得向海域排放废水、废渣等, (略) 外不 (略) 域内设置其他施工场地;选择在低潮期进行桩基施工,采取钢围堰等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悬浮物产生,施工船舶污水交有资质单 (略) 置,开展施工期海水水质跟踪监测。选择适合铁山港湾海域的物种,按要求开展增殖放流。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加强施工船舶溢油风险防范。

  (三)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相关地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出的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 (略) 预测超标的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综合治理、拆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其中对涉及新 (略) 段, (略) 一排教学楼实施拆迁或功能置换后,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措施;对涉及 (略) 的路段, (略) 实施拆迁或功能置换后,预留安装桥梁声屏障的基础条件;对涉及曙光学校、中小学德 (略) 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在临近既有粤海客线一侧建设符合噪声防护要求的围墙、对既有疏港大道改 (略) 面等措施;对涉及湛江蔬 (略) 的路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对职工宿舍采取围墙防护等措施;对涉及河面小学、城 (略) 段,采取安装3.3米高声屏障措施;对涉及金屋 (略) 段,采取安装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措施。针对其 (略) 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等措施,仍不达标的辅以隔声窗措施,其中对涉及白沙芦村 (略) 声环境保 (略) 段,采取安装2.3米高声屏障 (略) 、3.3米高声屏障措 (略) 、3米高声屏障 (略) 、4米高声屏障 (略) 、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措 (略) ; (略) 采取如下措施:对涉及柳坑一队和柳 (略) 段,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对涉及包家村续鸡 (略) 段,采取 (略) 实施综合治理等措施;对涉及 (略) 段,采取安装2.3米高声屏障、在既有粤海货线排水沟外侧设置3米高声屏障等措施;对涉及上 (略) 段,采取安装不同高度组合式声屏障、对既有粤海货 (略) 封闭并限制鸣笛、延长既有粤海货线声屏障等措施。在设置声屏障时,根据实际 (略) 线路封闭等工作相结合。下阶段,应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切实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施工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降低车速、增补或强化隔声降噪措施等对策。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等 (略) 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涉及饮用水水 (略) (略) 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穿越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 (略) 段应强化绿色施工工艺应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涉及敏感水体的施 (略) 理处置方案,禁止施工废水排放至Ⅱ类水体和饮用水水 (略)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尽量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施工工艺,泥 (略) 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 (略) 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各站所的污(废)水经收 (略) 理 (略) (略) 或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运营期污 (略) 理设施的维护管理。针 (略) 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结合站所污(废)水量及当地气候条件、区域或行业内实际应用案例等,优化站所污(废)水处理工艺,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应远 (略) 等保护目标,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 (略) 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 (略) 置,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置。加 (略) 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针对涉及文物保 (略) 段,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文物本体产生影响;施工中加强对文物的监测,如发现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对考古遗址公园内的铺轨基地,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制度,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必要时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优化强化。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程正式投运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 (略) 、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六、环审〔2014〕261号文件不再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中 (略) (略) ,广东省、广西壮 (略) 人民政府,广东省、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略) , (略) (略)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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