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
你园呈报的《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修改备案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名称、地址、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不变,园长由“蔡淑芬”变更为“李露芳”,有效期从2024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4日。
2.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决策机构成员由“黄舒婷、蔡淑芬、王小晴、陈宝玉、康琼光”变更为“黄舒婷、李露芳、蔡小燕、康琼光、吴小慧”。
3.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新增监事会成员“杨小华”。
4.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决策机构人员后,修改机构章程。
请你园按照有关规定, (略) (略)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
你园呈报的《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修改备案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名称、地址、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不变,园长由“蔡淑芬”变更为“李露芳”,有效期从2024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4日。
2.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决策机构成员由“黄舒婷、蔡淑芬、王小晴、陈宝玉、康琼光”变更为“黄舒婷、李露芳、蔡小燕、康琼光、吴小慧”。
3.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新增监事会成员“杨小华”。
4.同意“ (略) (略) 浦南卓立幼儿园”变更决策机构人员后,修改机构章程。
请你园按照有关规定, (略) (略)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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