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喷涂件800套、塑料零部件1200套、木模150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生产喷涂件800套、塑料零部件1200套、木模150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喷涂件800套、塑料零部件1200套、木模150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流亭 (略) 西 | |
建设单位: | 青岛百适优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 1134 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 1.7 亩,购置国产设备 9 台套,租赁青岛沃 (略) 闲置厂房 2016 平方米进行项目建设,扩建年生产喷涂件 800 套、塑料零部件 1200 套、木模 150 套项目。 产品产能: 喷涂件 800 套、塑料零部件 1200 套、木模 150 套。 原辅材 料: (略) 理后毛件、涂料、固化剂、稀释剂等,所有材料均外购成品。工艺流程-喷涂件:涂料、固化剂、稀释剂→调漆) / (略) 理后毛件→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烘干→组装包装→成品;工艺流程-其余件:打磨/CNC 加工。生产设备:购置或建设喷漆房(定制,1 条喷涂线)、烘干房(定制,电加热)、干燥机(定制)、三轴数控机、雕刻机等设备设施共计 9 台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内调漆室、喷漆房、烘干房均密闭设置,调漆室、烘干房均采用室内上吸风收集废气,喷漆房采用地吸式微负压集气方式收集废气。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略) 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支15m高P2排气筒排放。VOCs、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VOCs、二*苯排放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 (略)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 (略) 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性涂料废包装桶、木材下脚料、塑料下脚料、废滤筒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 (略) 置;油性涂料/固化剂/稀释剂的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197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喷涂件800套、塑料零部件1200套、木模150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流亭 (略) 西 | |
建设单位: | 青岛百适优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 1134 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 1.7 亩,购置国产设备 9 台套,租赁青岛沃 (略) 闲置厂房 2016 平方米进行项目建设,扩建年生产喷涂件 800 套、塑料零部件 1200 套、木模 150 套项目。 产品产能: 喷涂件 800 套、塑料零部件 1200 套、木模 150 套。 原辅材 料: (略) 理后毛件、涂料、固化剂、稀释剂等,所有材料均外购成品。工艺流程-喷涂件:涂料、固化剂、稀释剂→调漆) / (略) 理后毛件→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烘干→组装包装→成品;工艺流程-其余件:打磨/CNC 加工。生产设备:购置或建设喷漆房(定制,1 条喷涂线)、烘干房(定制,电加热)、干燥机(定制)、三轴数控机、雕刻机等设备设施共计 9 台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内调漆室、喷漆房、烘干房均密闭设置,调漆室、烘干房均采用室内上吸风收集废气,喷漆房采用地吸式微负压集气方式收集废气。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略) 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支15m高P2排气筒排放。VOCs、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VOCs、二*苯排放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 (略)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 (略) 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性涂料废包装桶、木材下脚料、塑料下脚料、废滤筒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 (略) 置;油性涂料/固化剂/稀释剂的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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