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万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望城区万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本次调查 (略) (略) 万达地块, (略) (略) 高塘岭街 (略) 与高塘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略)°,N:28.(略)°。地块面积:(略).16m2(合207.92亩),拟调整规划为居住用地。 (略) (略) (略) 负责代建管理工作。
为贯彻《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地块属于农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略) (略) 委托中机国际工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编制了完成了《万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达地 (略) (略) 高塘岭街 (略) 与高塘岭大道交叉口,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略)°,N:28.(略)°。该万达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略).16m2(合207.92亩),净用地面积(略).38m2(合148.34亩)(其中地块一面积(略).51m2(合47.37亩),地块二面积(略).12m2(合15.35亩)),地块三面积(略).51m2(合15.50亩),地块四面积3475.75m2(合5.21亩),地块五面积(略).49m2(合64.91亩),广场代征面积3810.03m2(合5.72亩),绿地代征面积1862.19m2(合2.79亩),道路代征面积(略).56m2(合51.07亩)。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内容,万达地块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且历史上一直农田,因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地块周 (略) 域主要为地表水、 (略) ,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环保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 (略) 记录,且该地块 (略) 域历史上及现在均无工业企业存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建用地开发利用。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地块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略) (略) (略)
二、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机国际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联系人:邓兵
联系电话:0731-(略)
本次调查 (略) (略) 万达地块, (略) (略) 高塘岭街 (略) 与高塘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略)°,N:28.(略)°。地块面积:(略).16m2(合207.92亩),拟调整规划为居住用地。 (略) (略) (略) 负责代建管理工作。
为贯彻《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地块属于农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略) (略) 委托中机国际工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编制了完成了《万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达地 (略) (略) 高塘岭街 (略) 与高塘岭大道交叉口,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略)°,N:28.(略)°。该万达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略).16m2(合207.92亩),净用地面积(略).38m2(合148.34亩)(其中地块一面积(略).51m2(合47.37亩),地块二面积(略).12m2(合15.35亩)),地块三面积(略).51m2(合15.50亩),地块四面积3475.75m2(合5.21亩),地块五面积(略).49m2(合64.91亩),广场代征面积3810.03m2(合5.72亩),绿地代征面积1862.19m2(合2.79亩),道路代征面积(略).56m2(合51.07亩)。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内容,万达地块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且历史上一直农田,因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地块周 (略) 域主要为地表水、 (略) ,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环保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 (略) 记录,且该地块 (略) 域历史上及现在均无工业企业存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建用地开发利用。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地块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略) (略) (略)
二、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机国际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联系人:邓兵
联系电话:073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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