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的通知(阿署办发〔2020〕31号),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决定,现将作告知承诺决定情况予以公示。 | ||||||
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起7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内蒙古亚禾 (略) 年产*吨预混料及添加剂项目(二期年产2000吨绿色饲料添加剂) | 嘉尔嘎勒赛汉镇葡 (略) | 阿环告〔2024〕1号 | 2024年11月14日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 (略) 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 (略)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 (略) 阿拉善盟 (略) 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的通知(阿署办发〔2020〕31号),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决定,现将作告知承诺决定情况予以公示。 | ||||||
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起7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内蒙古亚禾 (略) 年产*吨预混料及添加剂项目(二期年产2000吨绿色饲料添加剂) | 嘉尔嘎勒赛汉镇葡 (略) | 阿环告〔2024〕1号 | 2024年11月14日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 (略) 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 (略)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 (略) 阿拉善盟 (略) 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