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文教园晋江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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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文教园晋江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 (略) (略) 社区,东至 (略) , (略) ( (略) ),西至 (略) ,北至原福建省优雅环保壁纸厂房(现已拆除)。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8.*°、纬度24.*°,总占地面积约为约*平方米,合计约为100.029亩。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土地基本平整,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

根据《 (略) 控制详细规划》其新建的新塘文教园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 (略) 、村庄、农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钻探,实验室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的Ⅳ类标准。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 (略) 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 (略) (略) 267号金融广场1期2号楼8层

联系人:蔡永康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 (略) (略) 社区,东至 (略) , (略) ( (略) ),西至 (略) ,北至原福建省优雅环保壁纸厂房(现已拆除)。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8.*°、纬度24.*°,总占地面积约为约*平方米,合计约为100.029亩。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土地基本平整,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

根据《 (略) 控制详细规划》其新建的新塘文教园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 (略) 、村庄、农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钻探,实验室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的Ⅳ类标准。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 (略) 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 (略) (略) 267号金融广场1期2号楼8层

联系人:蔡永康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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