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关于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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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关于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调整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略) 如附图所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略) 或分水岭镇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略) 或分水岭镇反映。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分水岭镇、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略)

四、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泸州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分水岭镇

五、调整内容

原方案厂房一层部分卫生间调整为地下室疏散楼梯,增加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和泵房。

技术经济指标变化:建筑面积由1289.91㎡增加到1506.09㎡,其他指标未发生变化。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调整前总平面布置图.png

附件2:调整后总平面布置图.png

附件3:调整前后厂房一层平面对比图.pdf

附件4:调整前后厂房负一层平面对比图.pdf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调整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略) 如附图所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略) 或分水岭镇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略) 或分水岭镇反映。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分水岭镇、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略)

四、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泸州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分水岭镇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分水岭镇

五、调整内容

原方案厂房一层部分卫生间调整为地下室疏散楼梯,增加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和泵房。

技术经济指标变化:建筑面积由1289.91㎡增加到1506.09㎡,其他指标未发生变化。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调整前总平面布置图.png

附件2:调整后总平面布置图.png

附件3:调整前后厂房一层平面对比图.pdf

附件4:调整前后厂房负一层平面对比图.pdf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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