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略) (略) 世纪大道3379号1栋智能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星尘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隐珠街道世纪大道3379号1栋智能包装机械车间,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1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置挤出线8条、吹膜线4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挤出机(轮胎隔离膜)8台、收卷机4台、挤出机(塑料颗粒)8台、冷水槽8台、切粒机8台、撕碎机2台、水泵2台、加热炉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9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全新高密度聚*烯804吨/年、废轮胎隔离膜4002吨/年、HDPE边角料1000吨/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轮胎隔离膜800吨、塑料颗粒5000吨。 项目回收的废轮胎隔离膜和HDPE边角料来自于青岛及 (略) 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进口废塑料、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冷却用水、挤出切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废气、 (略) 加热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吹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9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由一支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中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VOCs0.806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 (略) 理资 (略) 置;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纸、废橡胶、废纺织品、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车间设置的一 (略) (面积约100m2),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略) (略) 世纪大道3379号1栋智能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星尘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隐珠街道世纪大道3379号1栋智能包装机械车间,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1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置挤出线8条、吹膜线4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挤出机(轮胎隔离膜)8台、收卷机4台、挤出机(塑料颗粒)8台、冷水槽8台、切粒机8台、撕碎机2台、水泵2台、加热炉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9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全新高密度聚*烯804吨/年、废轮胎隔离膜4002吨/年、HDPE边角料1000吨/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轮胎隔离膜800吨、塑料颗粒5000吨。 项目回收的废轮胎隔离膜和HDPE边角料来自于青岛及 (略) 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进口废塑料、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冷却用水、挤出切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废气、 (略) 加热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吹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9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由一支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中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VOCs0.806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 (略) 理资 (略) 置;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纸、废橡胶、废纺织品、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车间设置的一 (略) (面积约100m2),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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