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财政运行“三保”支出风 (略) 置工作机制,坚决快速响应、协同联动、 (略) 置,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既立足于防控,又 (略) 置,切实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维护我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冀政办〔2017)26 号〕、《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冀财预 【2019】56号)等。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围场县“三保”风险突发事 (略) 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具体负责 (略) 城突发性“三保”风险的 (略) 置工作。
2.各司共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三保”突发 (略) 置工作。
3. 及早严管, (略) 置。对“三保”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预分、早处置,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坚决防止潜在风险演化为现实风险。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三保”工作风险事件,是指县级财政已经或者可能无法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需要采 (略) 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三保”预算安排风险事件:指县级财政按省、市标准结合县级实际需求,不能足额安排县本级预算中涉及“三保”的支出。
2、“三保”预算执行风险事件: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规模、支出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三保” 支出保障资金。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围 (略) “三保”风险防范化解 (略) 置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保”风险防范化解 (略) 置工作。
2、“三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略) 、预算股、国库股、社保股、文行股、农财股、经建股、综合股、债务股、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机构职责
1.预算股是“三保”工作的综合职能股室,承担本级“三保”工作风险事件应急办公室职能,负责“三保”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三保”风险应急措施方案。并及时联络税务、国土、土地收储等部门,准确预计收入情况。
2、 (略) 负责联络非税收入责任部门,准确预计非税收入情况。
3、国库股负责监控库款支出情况,随时报告可用库款及预算单位额度使用情况。
4、“三保”支出相关股室(社保股、文行股、农财股、 经建股、综合股),负责联络支出责任部门,实时掌握涉及基本民生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梳理责任部门“三保”风险 情况,当出现风险事件时,落实“三保”支出资金安排,及时向“三保”工作风险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
5、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三保”风险应急办公室报告的风险情况,严控非必要的采购支出。
6、债务股负责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偿还计划及债务风险。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通报
“三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排查“三保”工作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风险预防和监测
1、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要结合政策要求,督促“三保”支出相关责任部门合理预计下年“三保”支出要求,认真申报审核,足额列入年初预算。
2、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优 先保障“三保”资金支出,对财政收入、库款运行、债务偿 还等情况开展重点监控,在“三仅”支出不能足额按时保障 时,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停止或暂缓其他项目支出。
四、风险事件的报告、处置
(一)信息报告
建立“三保”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1、“三保”风险事件报告。在预计县本级收入无法按期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时,要提前1个月向县政府报告, (略) (略) 。
2、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不能保障的“三保”支出类别、资金缺口、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
3、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采 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二) (略) 置
1、预算安排未达到保障要求的,对“三保”支出项目预算无法足额保障要求的,要通过调整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压减其他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
2.预算执行本未达到要求的,对工资、运转及补贴性支出未按序时进度安排支出的,原则上压减其他方面支出、优先保障运转支出。对确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县 (略) 级财政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五、应急响应
(一) (略) 置
(略) 要在“三保”风险事件发生时,将“三保”风险情况 (略) 置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财政部门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 化解风险。
1、及时压减“三保”外项目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优先 保障“三保”支出,做到及时足额保障各类“三保”支出项。
2、出现“三保”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拨付前, (略) 确定的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新上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缓建设,腾出资金用于“三保”支出。
3、如采取应急措施后,“三保”保障确实有困难的,申请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先行支付,组织协调“三保”支出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负责获取本部门所需资金来源。
4、将“三保”风 (略) 置进展 (略) 置结果上报县委、 (略) 级财政部门。
(二)舆论引导
(略) 置“三保”风险事件的发展,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三)应急终止
“三保”风险得到缓解、控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 终止应急措施,并报上级财政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要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有关部门应当指定联络员,提供单位地址、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二)人力保障
加强“三保”管理队(略)建设,提高相关业务人员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 (略) 置、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部署各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三)资源保障
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及其部门资产、政府债权等可保障“三保”支出的资源,为“三保”支出提供必要保障。
(四)安全保障
(略) 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 (略) 理;遵守保密规定,对上报、提示,监测信息等涉密信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略)
2024年11月13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财政运行“三保”支出风 (略) 置工作机制,坚决快速响应、协同联动、 (略) 置,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既立足于防控,又 (略) 置,切实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维护我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冀政办〔2017)26 号〕、《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冀财预 【2019】56号)等。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围场县“三保”风险突发事 (略) 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具体负责 (略) 城突发性“三保”风险的 (略) 置工作。
2.各司共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三保”突发 (略) 置工作。
3. 及早严管, (略) 置。对“三保”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预分、早处置,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坚决防止潜在风险演化为现实风险。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三保”工作风险事件,是指县级财政已经或者可能无法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需要采 (略) 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三保”预算安排风险事件:指县级财政按省、市标准结合县级实际需求,不能足额安排县本级预算中涉及“三保”的支出。
2、“三保”预算执行风险事件: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规模、支出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三保” 支出保障资金。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围 (略) “三保”风险防范化解 (略) 置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保”风险防范化解 (略) 置工作。
2、“三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略) 、预算股、国库股、社保股、文行股、农财股、经建股、综合股、债务股、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机构职责
1.预算股是“三保”工作的综合职能股室,承担本级“三保”工作风险事件应急办公室职能,负责“三保”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三保”风险应急措施方案。并及时联络税务、国土、土地收储等部门,准确预计收入情况。
2、 (略) 负责联络非税收入责任部门,准确预计非税收入情况。
3、国库股负责监控库款支出情况,随时报告可用库款及预算单位额度使用情况。
4、“三保”支出相关股室(社保股、文行股、农财股、 经建股、综合股),负责联络支出责任部门,实时掌握涉及基本民生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梳理责任部门“三保”风险 情况,当出现风险事件时,落实“三保”支出资金安排,及时向“三保”工作风险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
5、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三保”风险应急办公室报告的风险情况,严控非必要的采购支出。
6、债务股负责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偿还计划及债务风险。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通报
“三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排查“三保”工作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风险预防和监测
1、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要结合政策要求,督促“三保”支出相关责任部门合理预计下年“三保”支出要求,认真申报审核,足额列入年初预算。
2、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优 先保障“三保”资金支出,对财政收入、库款运行、债务偿 还等情况开展重点监控,在“三仅”支出不能足额按时保障 时,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停止或暂缓其他项目支出。
四、风险事件的报告、处置
(一)信息报告
建立“三保”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1、“三保”风险事件报告。在预计县本级收入无法按期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时,要提前1个月向县政府报告, (略) (略) 。
2、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不能保障的“三保”支出类别、资金缺口、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
3、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采 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二) (略) 置
1、预算安排未达到保障要求的,对“三保”支出项目预算无法足额保障要求的,要通过调整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压减其他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
2.预算执行本未达到要求的,对工资、运转及补贴性支出未按序时进度安排支出的,原则上压减其他方面支出、优先保障运转支出。对确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县 (略) 级财政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五、应急响应
(一) (略) 置
(略) 要在“三保”风险事件发生时,将“三保”风险情况 (略) 置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财政部门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 化解风险。
1、及时压减“三保”外项目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优先 保障“三保”支出,做到及时足额保障各类“三保”支出项。
2、出现“三保”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拨付前, (略) 确定的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新上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缓建设,腾出资金用于“三保”支出。
3、如采取应急措施后,“三保”保障确实有困难的,申请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先行支付,组织协调“三保”支出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负责获取本部门所需资金来源。
4、将“三保”风 (略) 置进展 (略) 置结果上报县委、 (略) 级财政部门。
(二)舆论引导
(略) 置“三保”风险事件的发展,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三)应急终止
“三保”风险得到缓解、控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 终止应急措施,并报上级财政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要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有关部门应当指定联络员,提供单位地址、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二)人力保障
加强“三保”管理队(略)建设,提高相关业务人员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 (略) 置、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部署各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三)资源保障
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及其部门资产、政府债权等可保障“三保”支出的资源,为“三保”支出提供必要保障。
(四)安全保障
(略) 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 (略) 理;遵守保密规定,对上报、提示,监测信息等涉密信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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