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吴忠市海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同意《吴忠市海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海文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查、审批《 (略) 海文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 (略) 中宁县白马乡,租赁中宁 (略) 的滚 (略) 北站现有闲置场地,不新增建设用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06°0"48.971"、N37°36"43.318"。项目为临时工程,主要为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配套的砂石料和商品混凝土临时供应工程,主要建设1条#t/a水洗砂生产线,1座#m3/a商品砼拌合站,该项目随着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结束本工程也随着结束,同时建设单位无条件拆除所有新建构筑物,恢 (略) 原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 (略) 置等措施。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环保政策、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洗砂工段建筑垃圾破碎、建筑垃圾及废砂石料筛分粉尘、机制砂粉尘;混凝土生产工段砂石料人工投料粉尘、混凝土搅拌机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及粉煤灰筒仓粉尘。水洗砂工段破碎、筛分、制砂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石料人工投料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搅拌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洗砂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50m3 (略) 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宁 (略) (略) 中宁县第 (略) 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水洗砂废料、废机油、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水洗砂废料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废机油更换后暂存在10㎡危废贮存间规范收集,定期交由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报告 (略) 站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实施时限要求按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单位应加强企业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海文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查、审批《 (略) 海文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 (略) 中宁县白马乡,租赁中宁 (略) 的滚 (略) 北站现有闲置场地,不新增建设用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06°0"48.971"、N37°36"43.318"。项目为临时工程,主要为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配套的砂石料和商品混凝土临时供应工程,主要建设1条#t/a水洗砂生产线,1座#m3/a商品砼拌合站,该项目随着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结束本工程也随着结束,同时建设单位无条件拆除所有新建构筑物,恢 (略) 原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 (略) 置等措施。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环保政策、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洗砂工段建筑垃圾破碎、建筑垃圾及废砂石料筛分粉尘、机制砂粉尘;混凝土生产工段砂石料人工投料粉尘、混凝土搅拌机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及粉煤灰筒仓粉尘。水洗砂工段破碎、筛分、制砂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石料人工投料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搅拌粉尘采用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洗砂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50m3 (略) 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宁 (略) (略) 中宁县第 (略) 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水洗砂废料、废机油、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水洗砂废料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废机油更换后暂存在10㎡危废贮存间规范收集,定期交由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报告 (略) 站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实施时限要求按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单位应加强企业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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