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中心城区城北单元腾飞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长汀县中心城区城北单元腾飞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长汀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等的意见。现予以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长汀县 (略) 反馈(通讯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7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先生,电子邮箱:*@*26.com)。
长汀县 (略)
2024年11月13日
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背景
长汀县人民政府拟对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等相关规定,长汀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成片开发位置
长汀县大同镇李岭村、草坪村。
三、成片开发范围
东至李岭村居民点,南至远翔农业,西至草坪村居民点,北 (略) 。
四、成片开发面积
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5.7018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实施为准)
五、合法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已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 (略) (略) 域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六、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略) 以工业用地为主,公益性用地占比符合相关规定。
七、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长汀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等的意见。现予以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长汀县 (略) 反馈(通讯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7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先生,电子邮箱:*@*26.com)。
长汀县 (略)
2024年11月13日
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背景
长汀县人民政府拟对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等相关规定,长汀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汀县 (略) 城北单元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成片开发位置
长汀县大同镇李岭村、草坪村。
三、成片开发范围
东至李岭村居民点,南至远翔农业,西至草坪村居民点,北 (略) 。
四、成片开发面积
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5.7018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实施为准)
五、合法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已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 (略) (略) 域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六、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略) 以工业用地为主,公益性用地占比符合相关规定。
七、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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