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2009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2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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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2009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2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略) :

根据《 (略) 2009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2 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初步审查意见》(镇自然资润发 〔2024〕1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略) 审查,现形成 审查意见如下:

依据《森林法》及《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 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53号)及相关政策与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 划 (略) 认定,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2999公 顷,项目拟使用林 (略) (略) 官塘桥村。按权属分: 均为集体林地;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均为用材林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一般商品林;按 林地保护等级分:均为IV级保护林地。拟使用林地林木蓄积 量10立方米。

(略) 官塘 (略) (略) 拟 (略) 内 使用林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 (略) (略) 林业主管部 门现场查验,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 项目不存在未批先用、未批先伐等违法情况。该项目不涉及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 (略) ; (略) 域未发 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不涉及省级野生动物 集 (略) ;不涉及自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 (略) 等重 (略) 域。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在被用 地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使用林地无林地、 林木权属纠纷。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 (略)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 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苏财综 〔2016〕20 号),项目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略)元。

经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现将 有关材料随文呈报,请予审核。

(略) :

根据《 (略) 2009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2 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初步审查意见》(镇自然资润发 〔2024〕1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略) 审查,现形成 审查意见如下:

依据《森林法》及《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 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53号)及相关政策与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 划 (略) 认定,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2999公 顷,项目拟使用林 (略) (略) 官塘桥村。按权属分: 均为集体林地;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均为用材林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一般商品林;按 林地保护等级分:均为IV级保护林地。拟使用林地林木蓄积 量10立方米。

(略) 官塘 (略) (略) 拟 (略) 内 使用林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 (略) (略) 林业主管部 门现场查验,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 项目不存在未批先用、未批先伐等违法情况。该项目不涉及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 (略) ; (略) 域未发 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不涉及省级野生动物 集 (略) ;不涉及自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 (略) 等重 (略) 域。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在被用 地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使用林地无林地、 林木权属纠纷。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 (略)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 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苏财综 〔2016〕20 号),项目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略)元。

经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现将 有关材料随文呈报,请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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