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经开区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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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经开区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略) :

根据《关于镇 (略) 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镇自然资经开〔2024〕7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 (略) 审查,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依据《森林法》及《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及相关政策与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认定,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2.1229公顷,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位于镇江经济技 (略) 大港街道北山村、赵魏村,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1.8544公顷,用材林林地0.268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面积1.8544公顷,一般商品林0.268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1.854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2685公顷;按权属分:均为集体林地。项目拟采伐林木蓄积量为0立方米。

(略) 消防救援大队拟 (略) 范围内使用林地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镇江经济技 (略) 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查验,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项目不存在未批先用、未批先伐等违法情况。该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 (略) ; (略) 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不涉及省级野生动物集 (略) ;不涉及自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 (略) 等重 (略) 域。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在被用地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使用林地无林地、林木权属纠纷。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 (略)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苏财综〔2016〕20号),项目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略)元。

经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现将有关材料随文呈报,请予审核。

(略) :

根据《关于镇 (略) 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镇自然资经开〔2024〕7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 (略) 审查,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依据《森林法》及《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及相关政策与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认定,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2.1229公顷,本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位于镇江经济技 (略) 大港街道北山村、赵魏村,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1.8544公顷,用材林林地0.268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面积1.8544公顷,一般商品林0.268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1.854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2685公顷;按权属分:均为集体林地。项目拟采伐林木蓄积量为0立方米。

(略) 消防救援大队拟 (略) 范围内使用林地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镇江经济技 (略) 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查验,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项目不存在未批先用、未批先伐等违法情况。该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 (略) ; (略) 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不涉及省级野生动物集 (略) ;不涉及自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 (略) 等重 (略) 域。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在被用地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使用林地无林地、林木权属纠纷。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 (略)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苏财综〔2016〕20号),项目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略)元。

经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现将有关材料随文呈报,请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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