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关于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关于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WY-07-57-01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规划净用地面积#.6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混合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WY-07-57-01地块建筑限高按照《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GB #-2018)执行。停车位配建按照《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和《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类项目补充规定(试行) 》(市资源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套设施严格按照《 (略) (略) 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杨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5日


WY-07-57-01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规划净用地面积#.6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混合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WY-07-57-01地块建筑限高按照《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GB #-2018)执行。停车位配建按照《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和《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类项目补充规定(试行) 》(市资源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套设施严格按照《 (略) (略) 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杨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