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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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要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在 (略) 1113.3公顷的基础上 (略) ,将 (略) 纳 (略) 范围, (略) 面积582.45公顷,扩区后将形成“ (略) ” (略) , (略) 将依托现有基地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铜基新材料、绿色水工、汽摩配以及节能照明产业。 (略) 规划四至范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略) 以东、 (略) ( (略) )以南。

二、规划实施情况

(1)用地范围: (略) 自规划实施以来,空间范围和面积均未进行调整,跟踪评价范围与原规划环评评价范围保持一致。

(2)布局与结构:规划实施过程中, (略) 主导产业为铜基新材料、绿色水工、汽摩配以及节能照明等产业,从产业结构角度来说, (略) 产业发展现状与原总体规划产业定位要求基本相符, (略) 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与规 (略) 基本一致。

(3)污染物排放: (略) 现状主要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略) 规划 (略) 域大气污染物SO2、NOx排放量、废水排放总量、废水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量均低于原规划环评远期预测结果。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地扬尘 (略) 扬尘污染,在 (略) 企业入驻上,选择高技术含量、低污染的企业。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略) 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生态综合整治;按要求规范企业废水排污口设置,设置标识牌,一个企业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提 (略) (略) 理能力及效率。

(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 (略) ,工业项 (略) ,高噪声设备要尽量远离厂界和噪 (略) ;加强企业噪声污染控制与治理。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应尽量回收重复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贮存和转运,并委托有相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略) 实际发展情况总体符合当前生态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 (略) 、产业定位、采取的污染减缓措施总体合理。通过进一步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逐步 (略) 现有问题,落实 (略) 后续发展的优化调整建议,强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园区后续发展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对 (略) 规划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评价;

(2)规划的实施过 (略) 域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环保问题;

(3) (略) 后续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环保问题,及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

(4)对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给规划实施单位。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仅限于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易主任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江 (略) 实验测试大队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91-#

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要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在 (略) 1113.3公顷的基础上 (略) ,将 (略) 纳 (略) 范围, (略) 面积582.45公顷,扩区后将形成“ (略) ” (略) , (略) 将依托现有基地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铜基新材料、绿色水工、汽摩配以及节能照明产业。 (略) 规划四至范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略) 以东、 (略) ( (略) )以南。

二、规划实施情况

(1)用地范围: (略) 自规划实施以来,空间范围和面积均未进行调整,跟踪评价范围与原规划环评评价范围保持一致。

(2)布局与结构:规划实施过程中, (略) 主导产业为铜基新材料、绿色水工、汽摩配以及节能照明等产业,从产业结构角度来说, (略) 产业发展现状与原总体规划产业定位要求基本相符, (略) 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与规 (略) 基本一致。

(3)污染物排放: (略) 现状主要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略) 规划 (略) 域大气污染物SO2、NOx排放量、废水排放总量、废水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量均低于原规划环评远期预测结果。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地扬尘 (略) 扬尘污染,在 (略) 企业入驻上,选择高技术含量、低污染的企业。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略) 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生态综合整治;按要求规范企业废水排污口设置,设置标识牌,一个企业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提 (略) (略) 理能力及效率。

(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 (略) ,工业项 (略) ,高噪声设备要尽量远离厂界和噪 (略) ;加强企业噪声污染控制与治理。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应尽量回收重复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贮存和转运,并委托有相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 (略) (略) 实际发展情况总体符合当前生态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 (略) 、产业定位、采取的污染减缓措施总体合理。通过进一步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逐步 (略) 现有问题,落实 (略) 后续发展的优化调整建议,强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园区后续发展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对 (略) 规划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评价;

(2)规划的实施过 (略) 域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环保问题;

(3) (略) 后续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环保问题,及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

(4)对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给规划实施单位。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仅限于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易主任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江 (略) 实验测试大队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91-#

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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