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内容
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 (略) 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新场镇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
项目概况: (略) 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3570m,主要为新建堤防及清淤疏浚,谷溪河干流(平桥至二十亩)治理河段长258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及自嵌式植生挡墙生态式堤防;达古支流(达古村至下坝)治理河段长71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或仰斜式浆砌石堤防;多罗支流(多罗至炮家桥)治理河段长280m,两岸新建堤防均采用重力式浆砌石堤防。本工程为山洪沟治理工程,工程保护总人口3600人,保护耕地约2960亩,设计防洪等级为Ⅴ等小(2)型,保护人口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保护耕地段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2、联系地点: (略) (略) (略)
3、联系人:陈晓玲
4、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贵州 (略)
2、联系地点: (略) (略)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
3、联系人:吴治涛
4、联系电话:*
5、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 (略) 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新场镇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
项目概况: (略) 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3570m,主要为新建堤防及清淤疏浚,谷溪河干流(平桥至二十亩)治理河段长258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及自嵌式植生挡墙生态式堤防;达古支流(达古村至下坝)治理河段长71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或仰斜式浆砌石堤防;多罗支流(多罗至炮家桥)治理河段长280m,两岸新建堤防均采用重力式浆砌石堤防。本工程为山洪沟治理工程,工程保护总人口3600人,保护耕地约2960亩,设计防洪等级为Ⅴ等小(2)型,保护人口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保护耕地段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2、联系地点: (略) (略) (略)
3、联系人:陈晓玲
4、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贵州 (略)
2、联系地点: (略) (略)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
3、联系人:吴治涛
4、联系电话:*
5、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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