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对昆明贵 (略) 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昆阳 (略) 21号
邮编:(略)
2024年11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晋复〔2024〕35号 | 2024年11月14日 |
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对昆明贵 (略) 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昆阳 (略) 21号
邮编:(略)
2024年11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纸板、瓦楞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晋复〔2024〕35号 |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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