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3000万条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3000万条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小榄 (略) 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60-(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家用电器插头线制造,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一、报告内容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注塑、挤出、印刷工序废气一并排放,产生非(略)烷总烃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标准限值为70mg/m3),报告提出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略) 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小榄 (略) 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60-(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家用电器插头线制造,年产家用电器插头线(略)条。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一、报告内容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注塑、挤出、印刷工序废气一并排放,产生非(略)烷总烃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标准限值为70mg/m3),报告提出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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