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举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受克东县人民政府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并形成了听证报告,现将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听证报告将作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附件:克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克东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关于《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受克东县人民政府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克东县政府办党组会议室举行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11月2日,在克东县人民 (略) 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11月5日前,确定了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1名主持人,1名发言人、2名监察人和1名记录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9名,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专家、乡镇及部门代表、施工企业代表、监理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11月7日,在克东县人民 (略) 站发布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发言人、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听证会在克 (略) 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略) 副局长宋云伟主持, (略) 副局长白晓旭担任发言人,纪委监委段雪松、姜小涵担任监察人, (略) 科员张涵博为记录人。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应到29人,实际到会25人,符合规定人数。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并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二)发言人对《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陈述说明;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质疑、询问进行回答;
(五)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理由并作听证会总结;
(六)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七)听证代表、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监查人核实听证会笔录并签名确认。
三、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听证代表听取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情况汇报,并一一作了发言,听证代表认为,制定《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是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性、厘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监管范围、压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具有现实必要性。文本内容较为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于印发3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对苏打水企业节约用水作出了明确要求,并 (略) 罚措施,建议出台相关奖励政策。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对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于印发3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采纳:文件起草部门应尽快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中第二十一条中提到的《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黑财采〔2023〕21号)文件废止且每年都会更新,应该对该条款的表述进行修正。
采纳:将第二十一条的表述进行修正,使《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每年的更新不影响本文效力。
(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受克东县人民政府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并形成了听证报告,现将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听证报告将作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附件:克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克东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关于《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受克东县人民政府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克东县政府办党组会议室举行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11月2日,在克东县人民 (略) 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11月5日前,确定了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1名主持人,1名发言人、2名监察人和1名记录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9名,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专家、乡镇及部门代表、施工企业代表、监理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11月7日,在克东县人民 (略) 站发布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发言人、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听证会在克 (略) 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略) 副局长宋云伟主持, (略) 副局长白晓旭担任发言人,纪委监委段雪松、姜小涵担任监察人, (略) 科员张涵博为记录人。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应到29人,实际到会25人,符合规定人数。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并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二)发言人对《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陈述说明;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质疑、询问进行回答;
(五)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理由并作听证会总结;
(六)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七)听证代表、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监查人核实听证会笔录并签名确认。
三、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听证代表听取了《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情况汇报,并一一作了发言,听证代表认为,制定《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是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性、厘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监管范围、压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具有现实必要性。文本内容较为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于印发3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对苏打水企业节约用水作出了明确要求,并 (略) 罚措施,建议出台相关奖励政策。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对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于印发3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采纳:文件起草部门应尽快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合宪性、合法性审核,并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备案。
(二)《克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听证稿)》中第二十一条中提到的《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黑财采〔2023〕21号)文件废止且每年都会更新,应该对该条款的表述进行修正。
采纳:将第二十一条的表述进行修正,使《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每年的更新不影响本文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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