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等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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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等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挂牌出 (略) 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号等)的请示》(绵涪府〔2024〕2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 (略) 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号等),出让宗地面积#平方米(368.148亩),规划 (略) 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及相关配套的行政办公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元,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挂牌出让起始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按竞得成交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 (略)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成交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挂牌出 (略) 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号等)的请示》(绵涪府〔2024〕2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 (略) 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号等),出让宗地面积#平方米(368.148亩),规划 (略) 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及相关配套的行政办公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元,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挂牌出让起始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按竞得成交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 (略)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成交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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