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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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海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琼府委托(陵水)〔2024〕19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

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陵府〔2024〕46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161公顷集体农用地(含耕地0.16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物流仓储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工业项目供地应 (略) 的功能定位,旅馆用地禁止分割,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琼府委托(陵水)〔2024〕19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

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陵水县三才镇大园村现代快递物流集中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陵府〔2024〕46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161公顷集体农用地(含耕地0.16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物流仓储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工业项目供地应 (略) 的功能定位,旅馆用地禁止分割,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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