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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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梅州市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概况

(略) 东 (略) 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三角镇坜 (略) 。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6°7′38.#″,N:24°16′35.#″。占地面积共2578.71平方米。调查地块东 (略) 为御景 (略) ;北侧为空地、空置板房、艺都 (略) ;南侧为建筑材料堆放地、空置板房、荒草地;西侧为御景明珠(一期);西南侧为不锈钢加工厂(弘达装饰部)。

二、地块现状和历史

根据2024年9月的现场踏勘可知,地块现状主要为汽修厂,厂区分设 (略) 、机修车间、配件仓库、洗车工位、维 (略) 、喷漆房,及水泥硬化空地。地块现状及历史情况详见调查报告。

三、地块利用的规划

根 (略) 国土空间规划图(恒驹地块)、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恒驹地块)可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详见调查报告)。

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知,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汽修厂,厂区分设 (略) 、机修车间、配件仓库、洗车工位、维 (略) 、喷漆房,及水泥硬化空地。经现场勘察并辅以卫星影像图对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情况,本地块涉及地块内汽车修理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3,5-三#苯、1,2,4-三#苯)、重金属(铅、镉、铜、镍)和石油烃(C10~C40)的影响,以及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通过初步采样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采样分析,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五、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目标地块及周边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目标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在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六、土地使用权人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恒驹进口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公示稿—御景明珠华府(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梅州市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概况

(略) 东 (略) 御景明珠华府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三角镇坜 (略) 。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6°7′38.#″,N:24°16′35.#″。占地面积共2578.71平方米。调查地块东 (略) 为御景 (略) ;北侧为空地、空置板房、艺都 (略) ;南侧为建筑材料堆放地、空置板房、荒草地;西侧为御景明珠(一期);西南侧为不锈钢加工厂(弘达装饰部)。

二、地块现状和历史

根据2024年9月的现场踏勘可知,地块现状主要为汽修厂,厂区分设 (略) 、机修车间、配件仓库、洗车工位、维 (略) 、喷漆房,及水泥硬化空地。地块现状及历史情况详见调查报告。

三、地块利用的规划

根 (略) 国土空间规划图(恒驹地块)、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恒驹地块)可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详见调查报告)。

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知,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汽修厂,厂区分设 (略) 、机修车间、配件仓库、洗车工位、维 (略) 、喷漆房,及水泥硬化空地。经现场勘察并辅以卫星影像图对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情况,本地块涉及地块内汽车修理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3,5-三#苯、1,2,4-三#苯)、重金属(铅、镉、铜、镍)和石油烃(C10~C40)的影响,以及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通过初步采样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采样分析,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五、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目标地块及周边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目标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在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六、土地使用权人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恒驹进口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公示稿—御景明珠华府(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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