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石化湘江二路站改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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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石化湘江二路站改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金盾石 (略) 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环秀街 (略) (略) 128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略) 加油加气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略) 场发展,青岛 (略) (略) 加油加气站拟投资#元建设“金盾石 (略) 站改扩建项目”,对原有油罐进行更换,提高油品销售量。站区现有25立方汽油罐3个、30立方柴油罐1个,项目拟更换油罐(建 (略) 共有50立方汽油罐2个、30立方汽油罐1个、30立方柴油罐1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埋地油罐埋地油罐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卸油、储油、加油过程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相关要求。汽油罐储油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处理后,通过一根4米高P1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油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排放限值要求,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得低于4m。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卸油、加油废气和柴油罐储油废 (略) 无组织排放,厂界油气(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站VOCs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4875吨。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项目须对加 (略) 、 (略) 、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 (略) 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营运期东、西、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临路的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油渣、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分离膜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加油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2021)的相关规定。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金盾石 (略) 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环秀街 (略) (略) 128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略) 加油加气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略) 场发展,青岛 (略) (略) 加油加气站拟投资#元建设“金盾石 (略) 站改扩建项目”,对原有油罐进行更换,提高油品销售量。站区现有25立方汽油罐3个、30立方柴油罐1个,项目拟更换油罐(建 (略) 共有50立方汽油罐2个、30立方汽油罐1个、30立方柴油罐1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埋地油罐埋地油罐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卸油、储油、加油过程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相关要求。汽油罐储油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处理后,通过一根4米高P1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油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排放限值要求,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得低于4m。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卸油、加油废气和柴油罐储油废 (略) 无组织排放,厂界油气(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站VOCs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4875吨。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项目须对加 (略) 、 (略) 、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 (略) 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营运期东、西、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临路的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油渣、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分离膜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加油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2021)的相关规定。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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