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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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求意见

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三门县城XC-02单元(局部)控规修改

组织编制机关

三门县经 (略) 管委会三门县自然资 (略)

规划修改编制单位

(略) 建 (略)

说明

为贯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精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略) 体育设施供给能力,经县政府研究,拟同意在三门县城大湖塘XC-02-02-18地块建设体育健身公园。

三门县城大湖塘XC-02-02-18地块位于三门经 (略) 管委会办公楼西侧,用地面积约0.94公顷,批准的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因体育公园建设涉及已批控规中用地性质、建设控制指标的修改,为落实县政府决策精神,我们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其他专类公园(体育健身公园)。为此,我们 (略) 建 (略) 编制了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并通过了县相关部门参加的论证。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控规修改意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具体情况可到三门经 (略) 管委会自然资源规划所了解咨询。

附件

XC-02-02-1 (略) 位图

公告机关

三门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三门县自然资 (略)

公告期限

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3日

公告方式

县政府 (略) 站、地块现场

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拟修改意向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节假日)。

2、来信请寄:三门县经 (略) 管委会,大 (略) 99号105室。

邮编:*。

三门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三门县自然资 (略)

2020年 9月3日


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三门县城XC-02单元(局部)控规修改

组织编制机关

三门县经 (略) 管委会三门县自然资 (略)

规划修改编制单位

(略) 建 (略)

说明

为贯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精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略) 体育设施供给能力,经县政府研究,拟同意在三门县城大湖塘XC-02-02-18地块建设体育健身公园。

三门县城大湖塘XC-02-02-18地块位于三门经 (略) 管委会办公楼西侧,用地面积约0.94公顷,批准的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因体育公园建设涉及已批控规中用地性质、建设控制指标的修改,为落实县政府决策精神,我们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其他专类公园(体育健身公园)。为此,我们 (略) 建 (略) 编制了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并通过了县相关部门参加的论证。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控规修改意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具体情况可到三门经 (略) 管委会自然资源规划所了解咨询。

附件

XC-02-02-1 (略) 位图

公告机关

三门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三门县自然资 (略)

公告期限

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3日

公告方式

县政府 (略) 站、地块现场

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拟修改意向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节假日)。

2、来信请寄:三门县经 (略) 管委会,大 (略) 99号105室。

邮编:*。

三门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三门县自然资 (略)

2020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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