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城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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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城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

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专家组于2024年11月15日对丽江 (略) 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 (略) 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受理电话:0888-#

附件: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表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表

填报单位: (略) (略)

序号

畜禽养殖场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场所类别

动物种类

设计规模

评估得分

评估结论

备注

1

丽江 (略)

李纲祥

(略) 七河镇共和村委会瓦窑村养殖场

动物饲养场

母猪

900头

89

通过

联系人:和飞鹏 联系电话:0888-# 填表人:和慧芳 填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关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

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专家组于2024年11月15日对丽江 (略) 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 (略) 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受理电话:0888-#

附件: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表

(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表

填报单位: (略) (略)

序号

畜禽养殖场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场所类别

动物种类

设计规模

评估得分

评估结论

备注

1

丽江 (略)

李纲祥

(略) 七河镇共和村委会瓦窑村养殖场

动物饲养场

母猪

900头

89

通过

联系人:和飞鹏 联系电话:0888-# 填表人:和慧芳 填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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