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第065号-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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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第065号-行政确认

根据《民法典》“地随房走”原则,经初步审定,我中心将对张为(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对公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单位

(个人)

地 址

宗地面积 (m2

四 至

权属性质

取得

方式

用途

使用年限

备注

张为

望江县华阳镇新桥东村

108.65

东:王结祥用地

南: (略) 西:徐贵根用地

北:吉水街道 (略) 土地

国有

划拨

住宅

望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根据《民法典》“地随房走”原则,经初步审定,我中心将对张为(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对公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单位

(个人)

地 址

宗地面积 (m2

四 至

权属性质

取得

方式

用途

使用年限

备注

张为

望江县华阳镇新桥东村

108.65

东:王结祥用地

南: (略) 西:徐贵根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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