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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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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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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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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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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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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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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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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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东石镇山兜村2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8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1 |
2 | (略) 永和镇巴厝村东、内厝村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99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3 | (略)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0.025毫米)6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0号 | 2024年11月12日 | 见附件1 |
4 | (略) (略) 年产5000吨瓶盖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1号 | 2024年11月13日 | 见附件1 |
5 | (略) 金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2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6 | 福建恒安 (略) 年增产10亿片高端卫生巾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3号 | 2024年11月14日 | 见附件1 |
7 |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4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8 |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 泉晋环评[2024表105号 | 2024年11月15日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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