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樾·锦街里项目拟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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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樾·锦街里项目拟调整公示

和樾·锦街里项目位 (略) (略) 370号,建设单位为 (略) ,项目已由福建康 (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康超大厦”。现建设单位拟调整项目名称,并申请总平面方案、单体平面图变更,地块实用地面积为38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略).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降低为(略).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为4914.16平方米),容积率降低为4.04(其中,商业建筑面积降低为5571.1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9507平方米),调整后指标满足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各层单 (略) 调整,具体详见附图(拟调整单体图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 (略) 行 (略) 反映(联系电话:(略),地址:市政务中心五楼)。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政 (略) 提出申请(联系电话:(略))。办公地点: (略) (略) 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 (略) 4号楼5-8层,邮编:(略)。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原审批总平图

2.拟调整总平图

3.原审批及拟调整单体平面图对比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6日

和樾·锦街里项目位 (略) (略) 370号,建设单位为 (略) ,项目已由福建康 (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康超大厦”。现建设单位拟调整项目名称,并申请总平面方案、单体平面图变更,地块实用地面积为38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略).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降低为(略).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为4914.16平方米),容积率降低为4.04(其中,商业建筑面积降低为5571.1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9507平方米),调整后指标满足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各层单 (略) 调整,具体详见附图(拟调整单体图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 (略) 行 (略) 反映(联系电话:(略),地址:市政务中心五楼)。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政 (略) 提出申请(联系电话:(略))。办公地点: (略) (略) 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 (略) 4号楼5-8层,邮编:(略)。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原审批总平图

2.拟调整总平图

3.原审批及拟调整单体平面图对比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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