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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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略),(略)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1×(略)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

(略) (略) (略) (略) 内

(略)

山东典图 (略)

项目拟建设1×(略)千瓦背压热电联产汽轮机组,配套建设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以及相应的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等附属设施,主厂房、锅炉钢架、燃烧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 (略) 理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等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售热量(略).75GJ,年发电量2.83×108kWh,年供电量2.333×108kWh。

(一)废水污染防治。拟建 (略) 废水包括 (略) 理车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通过电除 (略) 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和脱硫塔补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排水回用至湿电除尘、煤场防尘、道路洒水、车辆清洗和脱硫系统,脱硫废 (略) 污水 (略) 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 (略) (略) 理后回 (略) 绿化,厂区污水均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碎煤机废气和输煤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除尘+湿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烟气经1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碎煤机废气和输煤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2和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略))要求。碎煤机废气、输煤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灰库、石灰石粉仓、渣仓、输煤系统、煤场产生的粉尘和 (略) 、脱 (略) 产生的无组织氨。灰库、石灰石粉仓、渣仓均采用密闭筒仓,仓顶设有除尘设施,煤场采用全封闭形式,设有喷淋除尘系统,氨水罐呼吸阀采用水封系统,高温天气定期喷水降温,输煤系统采用皮带输送,设置全封闭输煤栈桥,并对落煤点采用安装除尘器的防尘措施,粉煤灰运输采用专用罐车,废气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厂界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氨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厂界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轮机、空压机、风机、循环水塔等,采取安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略))等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强化防渗措施。 (略) 、污水管线、 (略) 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一般固废主要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电除盐废盐,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盐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脱硝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须委托有资 (略) 置;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需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 888—2018)要求进行性质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可外卖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略),(略)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1×(略)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

(略) (略) (略) (略) 内

(略)

山东典图 (略)

项目拟建设1×(略)千瓦背压热电联产汽轮机组,配套建设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以及相应的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等附属设施,主厂房、锅炉钢架、燃烧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 (略) 理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等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售热量(略).75GJ,年发电量2.83×108kWh,年供电量2.333×108kWh。

(一)废水污染防治。拟建 (略) 废水包括 (略) 理车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通过电除 (略) 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和脱硫塔补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排水回用至湿电除尘、煤场防尘、道路洒水、车辆清洗和脱硫系统,脱硫废 (略) 污水 (略) 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 (略) (略) 理后回 (略) 绿化,厂区污水均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碎煤机废气和输煤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除尘+湿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烟气经1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碎煤机废气和输煤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2和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略))要求。碎煤机废气、输煤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灰库、石灰石粉仓、渣仓、输煤系统、煤场产生的粉尘和 (略) 、脱 (略) 产生的无组织氨。灰库、石灰石粉仓、渣仓均采用密闭筒仓,仓顶设有除尘设施,煤场采用全封闭形式,设有喷淋除尘系统,氨水罐呼吸阀采用水封系统,高温天气定期喷水降温,输煤系统采用皮带输送,设置全封闭输煤栈桥,并对落煤点采用安装除尘器的防尘措施,粉煤灰运输采用专用罐车,废气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厂界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氨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厂界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轮机、空压机、风机、循环水塔等,采取安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略))等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强化防渗措施。 (略) 、污水管线、 (略) 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一般固废主要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电除盐废盐,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盐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脱硝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须委托有资 (略) 置;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需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 888—2018)要求进行性质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可外卖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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