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靖江市瑞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拟对靖江市瑞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产3000吨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 (略) 瑞胜 (略) |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新港大道28号 | 苏州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新港大道28号,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标准化厂房1577.08平方米,购置、安装冷镦机、攻丝机、搓丝机等生产设备40台(套),从事年产3000吨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风力发电配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冷镦废气、攻丝废气、搓丝废气、抛丸粉尘、浸涂废气、喷涂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抛丸、浸涂、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冷镦、攻丝、搓丝、抛丸、危废暂存等工段产生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浸涂、喷涂、固化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热风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理厂进 (略) 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油泥、废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涂料废渣、清洗废液、废滤纸、滤棉、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冷镦、攻丝、搓丝、浸涂、喷涂、固化等工序、危废暂存库、化学 (略) 、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2 | 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数字化改造项目 | 江苏富 (略) |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八号 | 苏州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八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对现有*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单柱液压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105台(套),从事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台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冲压废气、除油废气、注塑废气、修边粉尘、破碎粉尘、塑封废气、二次修边粉尘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除油、注塑、塑封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冲压、除油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危废暂存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注塑、修边、塑封、二次修边、破碎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四氢呋喃、苯*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光氧灯管、废催化剂、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液压、润滑)油、废水性冲压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3 | 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生产项目 | (略) (略) | (略) 生祠 (略) 2号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生祠 (略) 2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对现有的1198平方米标准化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注塑机、钻床等生产设备20台(套),从事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注塑工段产生的NMHC、*烯腈、*苯、*苯、苯*烯、1,3-*二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2限值。 厂界的NMHC、*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1限值,苯烯腈、*苯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 (略) 生祠 (略) 理 (略) 理;注塑工段配套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 (略) 理厂 | |
4 | 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江苏 (略) | (略) (略) 18号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略) 18号,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新建一幢*平米生产车间,并对现有厂 (略) (略) 部调整,购置抛丸机、加热锅炉、电泳漆烘干炉等生产设备,建设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年产收割机500台、装载机2500台基础上,新增年产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设备*台的生产能力,其中仓储物流搬运设备5000台,小型装载机5000台。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抹腻子废气、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抛丸、电泳、喷塑、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供热锅炉、电泳烘干、固化等工段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抛丸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打磨、喷塑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抹腻子工段产生的NMH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和烘干工段燃天然气废气合并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固化废气与固化工段燃天然气废气合并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供热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苯系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脱脂、硅烷化、电泳等工艺拟采用多级逆流清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及污染物产生的浓度。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化后清洗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排水、地面冲洗水、喷淋废 (略) 自 (略) 理站采用“隔油+氧化+絮凝+沉淀+气浮+厌氧+好氧+沉淀”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废机(液压、润滑)油、废槽液、废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压滤污泥、废超滤膜、腻子打磨粉尘、废催化剂、 (略) 、水处理废液、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硅烷化、硅烷化后清洗、电泳、超滤、电泳后清洗等工序、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产3000吨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 (略) 瑞胜 (略) |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新港大道28号 | 苏州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新港大道28号,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标准化厂房1577.08平方米,购置、安装冷镦机、攻丝机、搓丝机等生产设备40台(套),从事年产3000吨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风力发电配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冷镦废气、攻丝废气、搓丝废气、抛丸粉尘、浸涂废气、喷涂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抛丸、浸涂、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冷镦、攻丝、搓丝、抛丸、危废暂存等工段产生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浸涂、喷涂、固化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热风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理厂进 (略) 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油泥、废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涂料废渣、清洗废液、废滤纸、滤棉、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冷镦、攻丝、搓丝、浸涂、喷涂、固化等工序、危废暂存库、化学 (略) 、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2 | 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数字化改造项目 | 江苏富 (略) | 靖江经济技 (略) (略) (略) 八号 | 苏州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 (略) (略) 八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对现有*平方米生产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单柱液压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105台(套),从事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壁挂空调永磁变频电机*台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冲压废气、除油废气、注塑废气、修边粉尘、破碎粉尘、塑封废气、二次修边粉尘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除油、注塑、塑封等工段需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冲压、除油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危废暂存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注塑、修边、塑封、二次修边、破碎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四氢呋喃、苯*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定期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光氧灯管、废催化剂、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液压、润滑)油、废水性冲压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3 | 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生产项目 | (略) (略) | (略) 生祠 (略) 2号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生祠 (略) 2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对现有的1198平方米标准化 (略) 部调整,购置、安装注塑机、钻床等生产设备20台(套),从事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显示屏边框*件、电源驱动器外壳*件的生产能力。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注塑工段产生的NMHC、*烯腈、*苯、*苯、苯*烯、1,3-*二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2限值。 厂界的NMHC、*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1限值,苯烯腈、*苯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 (略) 生祠 (略) 理 (略) 理;注塑工段配套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 (略) 理厂 | |
4 | 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江苏 (略) | (略) (略) 18号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略) 18号,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新建一幢*平米生产车间,并对现有厂 (略) (略) 部调整,购置抛丸机、加热锅炉、电泳漆烘干炉等生产设备,建设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年产收割机500台、装载机2500台基础上,新增年产静液压及电动工程机械设备*台的生产能力,其中仓储物流搬运设备5000台,小型装载机5000台。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抹腻子废气、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抛丸、电泳、喷塑、固化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供热锅炉、电泳烘干、固化等工段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抛丸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打磨、喷塑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抹腻子工段产生的NMH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和烘干工段燃天然气废气合并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固化废气与固化工段燃天然气废气合并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供热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苯系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脱脂、硅烷化、电泳等工艺拟采用多级逆流清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及污染物产生的浓度。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化后清洗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排水、地面冲洗水、喷淋废 (略) 自 (略) 理站采用“隔油+氧化+絮凝+沉淀+气浮+厌氧+好氧+沉淀”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废机(液压、润滑)油、废槽液、废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压滤污泥、废超滤膜、腻子打磨粉尘、废催化剂、 (略) 、水处理废液、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预脱脂、脱脂、脱脂后清洗、硅烷化、硅烷化后清洗、电泳、超滤、电泳后清洗等工序、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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