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1×*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烟气余热发电项目 | 宁夏回 (略) (略) |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 (略) (区块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硅*t,建设1台*kVA矮烟罩、半封闭式全自动化工业硅冶炼炉,同时,配套建设1台21t/h余热锅炉及除尘系统、原料配料输送系统等, (略) 现有余热发电系统相结合,利用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设计年产工业硅*t。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6.79%。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矿热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冷却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和加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与3# (略) 理后的烟气共同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出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2#、3#炉出硅口废气经过同一套布袋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DA003排气筒排放;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2#、3#炉浇铸废气经过同一套布袋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配料、上料机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 (略) 理;车间内洒水、喷雾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硅石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硅石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为清净水,可回用于硅石冲洗,冬季不清洗,因此冬季产生的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略) 总排口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青铜峡 (略) 区块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为硅渣、配料、上料除尘灰、矿热炉除尘灰、出硅除尘灰、浇铸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矿热炉除尘灰、出硅除尘灰、浇铸除尘灰收集经加密后成为微硅粉,作为副产品外售至水泥厂作为原料;硅渣外售综合利用;配料、上料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沉淀池底泥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油桶,集中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运营期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使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设备加强维修保养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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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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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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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1×*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烟气余热发电项目 | 宁夏回 (略) (略) |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 (略) (区块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硅*t,建设1台*kVA矮烟罩、半封闭式全自动化工业硅冶炼炉,同时,配套建设1台21t/h余热锅炉及除尘系统、原料配料输送系统等, (略) 现有余热发电系统相结合,利用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设计年产工业硅*t。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6.79%。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矿热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冷却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和加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与3# (略) 理后的烟气共同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出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2#、3#炉出硅口废气经过同一套布袋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DA003排气筒排放;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2#、3#炉浇铸废气经过同一套布袋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配料、上料机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 (略) 理;车间内洒水、喷雾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硅石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硅石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为清净水,可回用于硅石冲洗,冬季不清洗,因此冬季产生的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略) 总排口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青铜峡 (略) 区块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为硅渣、配料、上料除尘灰、矿热炉除尘灰、出硅除尘灰、浇铸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矿热炉除尘灰、出硅除尘灰、浇铸除尘灰收集经加密后成为微硅粉,作为副产品外售至水泥厂作为原料;硅渣外售综合利用;配料、上料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沉淀池底泥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油桶,集中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运营期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使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设备加强维修保养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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