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 (略) 三 (略) 18号
项目概况:扩建后项 (略) 三 (略) 18号(E113°26′16.680″,N22°40′01.780″)。总用地面积为4236.73㎡,总建筑面积为#.08㎡,主要从事水性#烯酸树脂、水性聚酯树脂、水性涂料、油性涂料的研究和开发,不形成生产规模,也没有形成产量,不涉及中试生产,水性#烯酸树脂实验量约25.6吨/年、水性聚酯树脂实验量约23.1吨/年、水性#烯酸涂料实验量约33.5吨/年、水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油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经 (略) 理能力 (略) 理单 (略) 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主要产生技术楼实验室废气、 (略) 实验室废气、技术楼-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 (略) -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MHC(非#烷总烃)、苯系物、TVOC、氨、二#苯、氯化氢、臭气浓度。技术楼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技术楼-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略) -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略) 实验室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 (略) 理能力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 (略) 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 (略) 、风 (略) 、生 (略) 、堤外 (略) 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 (略) 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小姐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三 (略) 18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地址: (略) (略) (略) 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 (略) 三 (略) 18号
项目概况:扩建后项 (略) 三 (略) 18号(E113°26′16.680″,N22°40′01.780″)。总用地面积为4236.73㎡,总建筑面积为#.08㎡,主要从事水性#烯酸树脂、水性聚酯树脂、水性涂料、油性涂料的研究和开发,不形成生产规模,也没有形成产量,不涉及中试生产,水性#烯酸树脂实验量约25.6吨/年、水性聚酯树脂实验量约23.1吨/年、水性#烯酸涂料实验量约33.5吨/年、水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油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经 (略) 理能力 (略) 理单 (略) 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主要产生技术楼实验室废气、 (略) 实验室废气、技术楼-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 (略) -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MHC(非#烷总烃)、苯系物、TVOC、氨、二#苯、氯化氢、臭气浓度。技术楼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技术楼-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略) -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略) 实验室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烟囱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 (略) 理能力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 (略) 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 (略) 、风 (略) 、生 (略) 、堤外 (略) 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 (略) 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 (略) 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小姐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三 (略) 18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地址: (略) (略) (略) 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