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林业局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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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林业局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公示

藤县林业局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公示
2024-11-15 17:25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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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江西瀚 (略)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MADLFM8F51 藤林罚决字〔2024〕第217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 (略) 罚 江西瀚 (略) 于2024年7月在藤县塘步镇六坊村茅恬组“上冲”(地名)勾挖平整林地成临时便道。经鉴定,江西瀚 (略) 占用林地面积为860平方米(折合1.2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 2024/11/11 2025/5/11 2027/11/11 (略)
2 李海先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2024〕第218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 (略) 罚 李海先于2024年8月上旬在藤县埌南镇冼村富冲2组“大垌冲”(地名)勾挖平整林地。经鉴定,李海先勾挖林地面积为4189平方米(折合6.28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8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76元。 2024/11/11 2025/5/11 2027/11/1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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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5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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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瀚 (略)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MADLFM8F51 藤林罚决字〔2024〕第217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 (略) 罚 江西瀚 (略) 于2024年7月在藤县塘步镇六坊村茅恬组“上冲”(地名)勾挖平整林地成临时便道。经鉴定,江西瀚 (略) 占用林地面积为860平方米(折合1.2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 2024/11/11 2025/5/11 2027/11/11 (略)
2 李海先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2024〕第218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 (略) 罚 李海先于2024年8月上旬在藤县埌南镇冼村富冲2组“大垌冲”(地名)勾挖平整林地。经鉴定,李海先勾挖林地面积为4189平方米(折合6.28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8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76元。 2024/11/11 2025/5/11 2027/11/1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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