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用地位置: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 (略) 副中心01组团01 (略) 。

用地四至:北至副中心站前街,南至副中心站南街,西 (略) ,东 (略) ( (略) 名以批复地名为准)。

用地面积:约4.09公顷(各地块用地面积以拨地钉桩成果为准)。

建筑规模:地上建筑规模约15.*平方米(建筑规模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010-*

附件: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图则.pdf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用地位置: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 (略) 副中心01组团01 (略) 。

用地四至:北至副中心站前街,南至副中心站南街,西 (略) ,东 (略) ( (略) 名以批复地名为准)。

用地面积:约4.09公顷(各地块用地面积以拨地钉桩成果为准)。

建筑规模:地上建筑规模约15.*平方米(建筑规模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010-*

附件: (略) 副中心站综合交通 (略) 03单元0306、0307、0309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图则.pdf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