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东部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温岭市东部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略) (略) DB(略)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略) (略) 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 (略)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略) 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略)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DB(略)地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略) (略) 北区 |
用地面积 | (略)平方米 |
调整内容 | 一、总平面图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地位置、消防车道等调整,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二、16、23、30号楼电梯机房图图不一致予以纠正。 三、门头品质提升。 以上调整详见联系单。 |
附:联系单 联系单.pdf
(略) (略) DB(略)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略) (略) 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 (略)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略) 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略)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DB(略)地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略) (略) 北区 |
用地面积 | (略)平方米 |
调整内容 | 一、总平面图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地位置、消防车道等调整,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二、16、23、30号楼电梯机房图图不一致予以纠正。 三、门头品质提升。 以上调整详见联系单。 |
附:联系单 联系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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