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至乐业公路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广西段第三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与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梧州至乐业公路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广西段第三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与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建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梧州 (略) 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广西段)第三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与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昭平县昭平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48′36.673″,北纬24°6′26.244″,项目代码为2410-*-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0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座水稳拌合站和1座沥青拌合站,年产*吨水稳混凝土和*吨沥青混凝土。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2%。

二、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及政策符合性情况

湖南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不占用自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饮用水 (略) 等环 (略) ,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要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上巨口寨(项目北面237米),古榄寨(项目东南面391米)。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汽车运输、堆场、装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封闭原料堆场、 (略) 面硬化、控制行车速度、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影响。

2.集料下料和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源头控制+布袋除尘+厂区喷雾除尘+封闭皮带输送机运输物料”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沥青拌合站干燥滚筒、振动筛、热骨料提升机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主机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

4.备用柴油机废气经水喷 (略) 理后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至厂内三级沉淀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2.柴油、重油、沥青储罐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应设有雨棚、遮阳设施,储罐周围设置围堰,防止因泄漏、溢出造成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主要噪声源,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四周设置围墙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

2.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 (略) 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中国建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梧州 (略) 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广西段)第三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与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昭平县昭平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48′36.673″,北纬24°6′26.244″,项目代码为2410-*-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0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座水稳拌合站和1座沥青拌合站,年产*吨水稳混凝土和*吨沥青混凝土。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2%。

二、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及政策符合性情况

湖南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不占用自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饮用水 (略) 等环 (略) ,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要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上巨口寨(项目北面237米),古榄寨(项目东南面391米)。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汽车运输、堆场、装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封闭原料堆场、 (略) 面硬化、控制行车速度、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影响。

2.集料下料和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源头控制+布袋除尘+厂区喷雾除尘+封闭皮带输送机运输物料”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沥青拌合站干燥滚筒、振动筛、热骨料提升机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主机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

4.备用柴油机废气经水喷 (略) 理后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至厂内三级沉淀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2.柴油、重油、沥青储罐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应设有雨棚、遮阳设施,储罐周围设置围堰,防止因泄漏、溢出造成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主要噪声源,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四周设置围墙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

2.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 (略) 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